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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分行干部挪用1400万,逃亡21年后自首 判6年判 赔1300多万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京报   更新时间:2019/8/19 14:57:58  

  农行分行干部挪用银行千万元,逃亡21年后,终自首。

  

  挪用的公款全部用于澳门赌博

  ▲ 银行干部挪用1400万,21年后自首 判6年判 赔1300多万

  2019年6月,卢某鹏犯挪用资金罪,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退赔人民币1341万余元。1997年,35岁的卢某鹏成为了农行分行干部。本应前途无限的他,却利用职务之便,累计挪用近1400万元用于赌博并逃亡。2018年11月15日,逃亡21年的卢某鹏主动投案自首。

  事件回顾

  1997年,珠海市的卢某鹏,35岁便担任了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市分行资金组织科的副科长。本应前途无限的卢某鹏却嗜赌如命,被澳门赌场所吸引。

  据判决书显示,1996年12月至次年2月,卢某鹏指使联安储蓄所负责人李某虚开收款账单套取300多万元资金用于自己在澳门赌博。但他仍不满足,又想到了高息吸储,再非法挪用企业存款的办法。

  1997年2月,卢某鹏又指使李某开立了一个叫“黄某”的账户。1997年2月至1997年3月,卢某鹏以高息存款为名介绍多家公司(珠海市商业集团房产开发公司、珠海市商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珠海分公司、)在联安储蓄所开立账户并存款。然后指使李某将这些账户(共计1066.11万元)存款转入“黄某”账户中,通过转账调汇在境外提取港币,用于赌博。

  卢某鹏利用职务之便,累计挪用1300多万元的巨款用于赌博。1997年3月14日,李某被抓获,卢某鹏带着20万元现金逃离珠海。

  21年间,卢某鹏隐姓埋名一路向北逃亡,从广东到湖南,从湖北到北京,从天津到辽宁、黑龙江,一度在黑河定居。

  21年间,卢某鹏四处打零工,靠发传单,推销过电视、冰箱,摆地摊,卖水果赚取生活费,因没有合法身份,交通基本靠走。逃亡期间,卢某鹏的父亲也去世了。

  2018年11月15日,卢某鹏主动投案自首。2019年6月,卢某鹏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赔人民币134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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