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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枣庄峄城支行:浅议如何防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洗钱风险

作者:于大泳  文章来源:第一金融网   更新时间:2019/6/30 5:58:45  

当前我国银行业理财产品品种不断丰富、规模急剧上升,但同时,理财产品存在的洗钱风险隐患也同时存在。在工作机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寻求办法,打破制约理财产品反洗钱水平提升的瓶颈,在切实解决理财产品反洗钱风险管理中存在的机制不畅、被动性和难识别等问题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银行理财产品中潜在的洗钱风险

(一)理财产品在创新过程中洗钱风险显露。银行业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为洗钱者大量转移资金和模糊资金交易轨迹提供了机会。一些洗钱者利用频繁地投资理财产品,特别是短期和组合型的理财产品来掩饰资金真实流向。

(二)理财产品销售尽职调查缺少识别方法。据对当地国有商业银行的调查发现,银行业普遍未能建立根据理财产品特殊性制作洗钱风险识别方法和产品风险管理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对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仅按照一般规定操作,如对已开立账户有业务联系的,挂号其基本信息,对不在该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则按照一次性业务办理识别,基本只审核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而对客户的真正职业、住所、理财动机、资金来源、财务状况等情况基本不作了解。而开立账户后利用转账或现金大额交付资金,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更加少。

(三)协调运作不畅增加洗钱风险识别难度。目前,银行理财业务审批归个人银行部、公司业务部等,业务操作归营业部门,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各部门之间对银行理财业务具体的风险识别、分析与甄别职责区分不清,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缺乏有效的反洗钱风险控制与导向,造成基层网点柜面人员熟悉客户情况但不知道账户交易情况,管理部门有账户交易数据但不熟悉客户情况,在认定筛选可疑交易时出现脱节现象。

(四)网上理财交易缺乏洗钱风险识别手段。据对当地国有商业银行调查,目前网上理财产品销售通过与网银账户绑定完成,网上反洗钱资金监测也仅针对网银账户,由于银行监测技术难以区分网银账户资金使用用途,导致基层网点需要根据其上级监测平台下传的网银账户数据筛选理财交易业务类型和对象,再进行对手交易人工补录信息,庞大的交易信息给一线工作人员增添了繁重的工作量,形成理财产品洗钱风险分析、判断上的审视疲劳,不利于洗钱线索的甄别与监测。

二、制约理财产品反洗钱水平提升的瓶颈

(一)银行理财业务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目前,银行业尚未形成对理财产品交易的反洗钱内部控制的方法与体系,未对理财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和评估。在反洗钱监管方面,人民银行也未有专门的指导方案,2011年银监会颁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反洗钱内容,但也无具体的理财业务反洗钱内控指引,使基层银行理财业务反洗钱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

(二)理财产品存款功能影响反洗钱监测主动性。在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银行流动性不断收紧,大量理财产品的发行更大程度上成为银行拉存款应对考核的一种手段。银行员工为完成繁重的理财任务,就通过承诺高预期收益来吸引客户购买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区分和识别风险客户更多是象征意义,特别是超短期的理财产品,银行业务人员在短期内既扩展了业务,又提高了银行利润,双方表面上达到了双赢,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很难到位。

(三)缺乏理财与反洗钱互通的综合性人才。银行理财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业务,但理财人员仅注重对理财业务的各项产品和功能的学习,对于反洗钱知识和技能理财人员并不重视,经常是忙于推销具体理财产品,放松或忽视了对新型产品在洗钱领域的研究和风险认识,通晓理财业务和反洗钱业务的综合性人才少。

三、加强理财业务反洗钱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理财业务反洗钱运作机制。一是建立理财信息交流机制。各银行内部相关部门应建立理财客户信息交流与共享机制,互通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跟踪可疑资金的走向。二是建立和完善理财销售的反洗钱首次负责制。在落实反洗钱专职人员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以尝试一线员工谁销售谁负责的工作模式,建立起理财业务反洗钱工作责任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意识引导员工重点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三是统一完善理财业务反洗钱工作程序,如完善理财客户身份核实程序、加强理财交易审查及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

(二)提高理财产品反洗钱风险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理财业务洗钱风险预防方案。研究理财产品模式、客户特点和所处环境所面临的风险,找准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二是加强对理财产品客户信息尽职调查研究,依据不同市场环境指导客户尽职调查的方向与程序,如客户基本身份信息、关联信息、资金来源、最终去向,按照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提供柜面销售人员谈话、询问、填表、回访等技术方法,获取尽可能多的客户信息,科学合理地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分类,落实监控重点。三是结合不同理财客户的历史交易数据分析其正常交易模式及流量,监测客户在本行进行的日常交易量,一旦出现非正常交易,立即启动洗钱风险甄别、分析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三)改善理财产品反洗钱的技术条件。目前,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销售与管理均是自成体系,对客户在本地的所有理财项目没有形成一个综合的理财信息网络,因此理财产品应结合工作实际加速科技进程,建立先进的理财信息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网络、数据库、数据计算等技术,形成网络互联的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监测报告系统,改善理财产品反洗钱工作的技术手段,提高数据筛选的准确性和分析报告质量,增强理财产品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建立理财人员动态学习和培训机制。各商业银行应从理财销售人员中优选一批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精英员工,建立反洗钱专业人才库,根据银行新兴理财产品的发展,经常性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内容不仅包括反洗钱知识,还应涉及保险、理财、股票、债券、基金、税收等金融经济专业知识的培训,建立起一支全面掌握银行业务、懂得洗钱技巧的高素质复合型反洗钱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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