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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模式转变尚需时日 贷款消费你准备好了吗

2009-8-26 8:06:2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成都银行筹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本报记者张学文按揭购房时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用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在不久的将来,随着消费金融公司的开张,房、车之外的物品也可用将来的钱消费了。

  消费金融公司悄然走来

  成都银行董事会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自5月份中国银监会公开征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意见开始,成都银行即启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准备工作,现已初步完成前期论证。目前正与战略投资者———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合作,力争成立全国首家试点消费金融公司。据估计,今年内全国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可能获得批文,正式营业可能要等到明年。

  丰隆银行前身是美联银行,1994年被马来西亚富豪郭氏兄弟的丰隆集团收购,更名为丰隆银行。成都银行选择与丰隆银行合作,主要原因有二:其一,丰隆银行在个人贷款、消费金融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其二,早在2007年,成都银行前身成都市商业银行与丰隆银行签署协议,丰隆银行以每股3元的价格认购成都市商业银行6.5亿新股,占增资扩股后总股本的19.99%。

  四川银监局负责人表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一新型金融机构,既能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也能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银监局将给以积极支持。

  功能独特满足个人需求

  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或需要将家用电器等消费品更新换代的家庭。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相比,其优势是,单笔授信额度小,一般在几千元到几万元之间;审批速度快,通常1小时内决策;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时间常常会延长到下班后或周末。

  与信用卡提供的信用消费也有所不同。从授信方式来看,信用卡是银行针对个人的综合授信,客户获得信用卡后不需要在进行具体消费时进行申请。而消费金融公司则需对每笔消费申请进行审核后才能发放消费贷款;资金额度也不一样,信用卡的透支额度根据客户的信用记录确定,而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或刚组建的年轻家庭,信用卡的额度可能较低,不足以购买心仪的电器、电子产品或满足旅游、装修的需求,但可选择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消费贷款。这正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所在。

  消费模式转变尚需时日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的初衷,是增加居民当期消费能力,分散居民消费支出的支付压力,调动居民更大的消费意愿。但有分析人士指出,居民要真正接受消费金融公司的信用消费,还有赖于量入为出传统消费观念的转变。

  消费信贷是一种透支消费的行为。而传统的中国消费文化则讲究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不支持负债消费。未充分认识消费金融公司之前,针对住房和汽车之外的日常家用消费的借贷消费方式,人们更愿意以与当期收入相匹配的支付能力来消费,而不会选择透支消费。特别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人群,要使他们选择超前于支付能力的消费行为,可能需要一个较长的调整过程。消费模式不可能迅速转变的另一因素是,中低收入居民目前还缺乏持久收入增长的预期。

  因此,作为获批试点的消费金融公司,如何从产品设计、贷款流程上提供方便,让居民接受消费信贷,将会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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