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女士花47万余元按揭买了一套商品房,本想早点装修后乔迁新家,然而一年过去了,银行按揭却依然没办下来。这是咋回事呢?原来,她购买的这套房屋,早已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昨天,在丰都上班的邓女士委托丈夫的姐姐找开发商讨说法。 邓女士和丈夫在丰都上班。去年7月19日,在丈夫的姐姐熊玫介绍下,她和丈夫花47万余元在渝北区天江鼎城·雅园4栋买了一套商品房。“买的是现房,套内面积76.7平方米,每平方米6000多元。”邓女士说,他们首付三成后,余款搞的是银行按揭。邓女士原本以为很快就可以搞定的按揭手续,却迟迟没下文。让邓女士夫妇郁闷的是,为办按揭手续,他们至少前后5次找过开发商——重庆中关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售楼小姐及相关负责人,得到的答案几乎如出一辙:“现房办理按揭手续比较麻烦,会比较慢。” 然而,这一等就是一年,直到昨天,邓女士夫妇所购商品房的按揭手续也没能办下来。前几天,熊玫才从物管工作人员那里意外得知:邓女士夫妇那套商品房在销售前,就已被开发商抵押给了银行。熊玫称,去年6月,她的侄儿熊伟也在“天江鼎城·雅园”花50多万按揭买了套房子,按揭手续至今也没办下来。 “为了更好贷款等,这两套商品房确实被抵押给了银行。”昨天上午,重庆中关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部一自称姓覃的副经理承认,由于房子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一直不能办按揭手续。不过,覃某称,他们目前正抓紧时间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邓女士夫妇、熊伟仍可以办到按揭手续,拿到房产证。 覃某强调,当时签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将房屋已抵押给了银行一事,口头告知了邓女士二人。如邓女士夫妇及熊伟不愿要这两套房屋,他们也愿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口头告知之说,邓女士夫妇、熊伟都坚决否认,他们要求开发商赔偿给其造成的损失。 对此,昨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工作人员说,如果商品房已抵押给了银行,按规定是不能随便销售的。如果要销售,必须进行书面告知,同时要购房者签字同意才能卖。 重庆联益律师事务所主任连毅称,根据“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如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抵押的事实,购房者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1倍的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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