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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向商业银行发央企贷款“红名单”逼迫名单外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

2010-12-7 16:26:26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作者:佚名
关键词:银监会 商业银行 央企贷款红名单 开发贷款
核心提示:中国银监会昨晚证实,已向各商业银行下发央企房地产开发贷款“红名单”。据《中国证券报》昨日报道,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

  (北京综合讯)中国银监会昨晚证实,已向各商业银行下发央企房地产开发贷款“红名单”。据业内消息,监管层允许银行对“红名单”内的16家主业为房地产的央企提供一定额度的贷款,要求原则上停发名单之外的央企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增贷款。

  据《中国证券报》昨日报道,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

  据报道,专家指出,一直以来,房地产企业对央企集团的利润贡献颇多,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所以多数国企集团对“退房”工作并不热衷,78家房地产非主业央企的“退房”工作一直鲜有进展。现在央企红名单下发至商业银行手中,银行通过资金的收紧可以“逼迫”部分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这将大大提高非主业房地产央企的“退房”进程。

  16家央企

  可从事房地产

  银监会昨晚回应说,这份“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已于今年9月下发到各商业银行,银监会并要求银行加强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来自银行的消息称,上述16家央企包括: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人士称,监管层要求对上述16家之外的央企房地产项目,存量贷款要采取保全措施,尽早回收,不能续贷。

  据悉,监管层还向银行重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今年3月,中国政府对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发出“退房令”,要求其退出房地产业。分析人士称,银行业监管机构此举或助推大型房地产央企并购,上述16家央企将借力货币紧缩、小房企融资断流之机,加速行业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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