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之前,(北京)房山区的刘朋维在当时的北京市农村合作基金会存款24万余元。10年之后的今天,整合了基金会的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却不愿兑付这笔存款。今天上午,刘朋维在房山法院起诉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房支行,要求支付存款。 刘朋维介绍说,1997年12月他办理了北京市农村合作基金会活期股金证,编号为0001188,并持续使用。至1998年9月9日最后一次交易时,尚余额241410.93元。今年3月,他去取钱时,才知道基金会已经被农村商业银行整合,基金会的权利义务已由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但是,当他行使储户权利时,燕房支行却以该笔金额已被核算抵消为由拒绝。
不过,燕房支行承认刘朋维所持的活期股金证是真实的。刘朋维则表示,他不关心银行机构整合的历史情况,他只知道农村商业银行接受了当时的基金会,他关心的是他的钱怎么才能拿出来。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