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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笔记:信用卡涉及的犯罪有哪些?

2015/7/14 15:23:46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  作者:佚名
文章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邱某在明知自己无足够还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多次恶意刷卡消费或套现,违反上述条
          用卡不当小心犯罪哦,那么,信用卡涉及的犯罪最常见的有哪些呢?

  用卡不当小心犯罪哦,那么,信用卡涉及的犯罪最常见的有哪些呢?

  今天融360为大家进行详细的讲解。信用卡涉及的犯罪最常见的包括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而这所有的犯罪行为中,信用卡诈骗罪居多。

  [案例回放]

  本月初,中国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到仓前所报案,称该行一名信用卡用户邱某已累计透支18余万元。经近十次催缴均躲避不见,怀疑其恶意透支。工作人员称邱某于2012年以经营网络公司的名义,向该行申请了一张额度为16万元的信用卡。至2015年初,邱某透支金额已累计达到18余万。银行发现该情况后,即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近十次对邱某进行催缴。但邱某不是电话拒接,就是闭门不见,仅于7月初向银行还款了100元。

  经查发现,由于不善经营,邱某开办的网络公司经营不久便倒闭了。然而,为了经营些零星生意和日常享受之需,邱某在明知自己无足够还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多次恶意刷卡消费或套现,将手头的几张信用卡全部信用额度透支完。自2015年初,除却被民生银行催缴的18万元的欠款,邱某还欠几家银行近四十万的信用款,只是因未到期尚未被各家银行催款。

  目前,邱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了信用卡诈骗罪,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邱某在明知自己无足够还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多次恶意刷卡消费或套现,违反上述条款第四条,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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