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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还款10大误区 谨防利滚利让你背巨债

2010-2-21 9:56:35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  作者:佚名  【字体:

  

  信用卡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相信大多数人都有信用卡透支的经历,而且也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欠款还清。但若没按时还会怎么样呢?这绝不仅仅是加罚一点罚金的问题,而是有可能酿成大灾难。据报道称,61岁的关老伯2年前信用卡透支2万元,因无力还款,利滚利,如今滚到了20多万元。

  怎么会有如此高的利息呢,现在来看看该银行的计息方式:

  透支利息1.5%+滞纳金5%+超限费5%=债务每月递增11.5%

  该银行规定: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按每月30天计算,透支利息为每月1.5%。此外,持卡人未还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还应按月支付5%的滞纳金。持卡人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对超过信用额度部分,应按月支付5%的超限费,且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也就是说,在停止还款的情况下,这三项费用加起来,关老伯每月支付的费用高达11.5%,而且每月计复利。

  也就是说,每月的欠款支付利息高达11.5%,想想的确可怕,这远远超过了一般人工资的增长速度。如果按此涨下去,一般收入水平的人恐怕是越来越换不清了。

  为了谨防陷入信用卡还款误区,有必要好好了解下到底都有哪些你所不知的误区,让你在还款前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此外也应懂得一些还款的方式和技巧,让你在还款的时候更能游刃有余,让信用卡为你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

  首先分析一下不同银行的透支利息计算方式:

  透支利息有的按全额算有的按部分算

  对于透支利息,真正实行起来,不同银行规定却千差万别。目前,大部分银行的协议规定,持卡人在约定还款日未全额还款的,应支付“透支款”自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到账日的透支利息。

  如中信银行 (60199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建行便如此规定。不过,也有银行规定,部分还款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付透支利息,如工行 (601398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的信用卡章程规定: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是“透支款”还是“未清偿部分”,一词之差,利息却可相差上万倍。假设某人的账单日是每月的15日,还款日是每月的5日,今年8月20日,他刷卡消费了约5万元,还款日10月5日前,他往还款账户里存了5万元,以为已经全额还款,可事后查账单后才发现,由于记错还款额,少还了0.8元。

  如果按照“透支款”计付透支利息,则银行将在11月5日的还款日对他计收两笔共1142元的利息。其中一部分为50000.8元的消费总额在8月20日到10月5日原本应属免息期间的透支利息,另一部分为该透支利息和0.8元欠款在10月5日到今年1月5日之间的透支利息和本金。

  如果他的信用卡是工行的卡,则只需支付0.8元未还款在45天里的透支利息,和该部分透支利息及0.8元本金在其后30天里的透支利息,两部分相加,总计不过2分钱。

  此外,不同银行对于透支利息的计付方式也有很大差别,如建行、工行等大部分银行规定,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复利,农行则规定,透支利息按月计收取单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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