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上级行统一要求,工行盐城分行在开展“加强职业操守教育和深化案件防控工作专项教育活动”中着力念好“四字经”学、教、查、调,进一步强化员工职业操守和案防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该行主要做法是: 一、抓好教育动员,着力“学”。一是统一思想和要求。市分行下发通知,将全行职业操守教育和深化案件防控专项治理活动与业务经营旺季营销工作相结合,同布置、同落实。市分行机关部室各司其责,各县支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形成职业操守教育和深化案件防控专项治理工作合力,有效推动了员工职业操守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明确学习要求。教育活动主要对象为基层管理人员(支行正副行长、网点正副主任)、各类营销人员、市分行贷款审批人员。集中学习以支行、部门为单位,各单位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5个小时,学习时要有记录、有签字。学习内容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7]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贿赂罪名章节、《李玉赋同志在金融机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总省行有关客户经理禁止性规定等。三是市分行编辑3期《廉政教育选编》、转发省分行《警示教育专刊》1期,将教育活动要求学习的法律、政策、司法解释、文件规定发送各单位供学习。 二、抓好教育自省,重在“教”。教育活动开始后,市、县行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党委会、行务会及相关部门会议上对参会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市分行行长先后在支行行长会和市分行行务会上,对参会人员连续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和警示教育,特别强调春节期间市县行两级管理人员要带头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行为,对无法拒收的有价单证、礼品礼金等要按“ 510” 廉政账户有关规定要求上缴。为配合教育活动,市分行纪委在《廉政教育选编》(2010年第1期)发布“工行盐城分行‘ 510’ 廉政帐户公告”,将“ 510” 廉政账户(我行帐号、户名)的适用范围、存入方式、使用方法等信息,发给全体受教育对象,鼓励自我清理。为巩固教育活动成果,春节前,该行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邀请盐城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孙德奎处长作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报告,报告从职务犯罪的基本概念、表现形式及其危害,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原因剖析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会议设立1个主会场、8个分会场,组织从市行、支行到网点三个层级的全体管理人员和全部客户经理以及市、县两级行的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和热点岗位员工共340多人接受警示教育。 三、抓好教育自清,扎实“查”。一是员工自查,即自我排查近年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在与相关企业业务往来中有无收受礼金、礼品、有价票证、干股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大宗商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单位或部门排查,市分行统一制作《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在各网点悬挂,接受社会监督。各支行组织管理人员、营业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柜面人员逐一填报《员工行为排查表》,然后“自上而下”逐级进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市分行信贷管理部在教育活动中,还结合去年的员工经商排查情况,对本部全体信贷管理人员有无参与经商、以权谋私等情况进行重新排查,以督促自我清理,切实消除商业贿赂案件隐患。 四、抓好教育联网,认真“调”。为保证教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扩大教育信息源和联系网络,市分行统一给全市大中型信贷企业直接寄发了223份《征询函》,向信贷企业详细了解客户经理为企业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直接沟通和联系,全面排查客户经理及管理人员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教育活动中,该行共组织警示教育活动33场(次)、接受教育1160多人次,参加人员包括基层管理人员(支行正副行长、网点正副主任)、各类营销人员、市分行贷款审批人员等340多人,参加人员覆盖面达到100%。从综合情况看,无论是内部排查、外部调查,还是在春节期间纪委监察系统廉政账户汇总情况,都未发现有员工收受有价票证、礼品、干股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大宗商品等行为,员工职业操守和案防教育活动取得了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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