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反洗钱对外宣传。明确七月份为全辖对外反洗钱宣传月,统一开展对外反洗钱对外宣传活动;并在四月、七月、十月在网点通过LED滚动播放进行反洗钱宣传。 二是加强培训管理,使之常态化。反洗钱中心和各反洗钱专业小组通过送教上门、集中培训、深入网点面对面服务等多种方式,针对支行经办员、联络员等做好常规业务、新业务、操作系统使用和典型案例教学的培训工作。各支行要负责做好对新入行员工临柜经办业务的后续反洗钱培训工作。做到四个一次培训: 三是加强检查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反洗钱中心和反洗钱专业小组,结合本专业的反洗钱业务开展情况,分别对全辖开展一次或一次以上反洗钱专项检查。各支行分管行长每季度必须对所辖网点或部分网点进行一次以上反洗钱业务的全面检查或抽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各支行要将反洗钱检查纳入本行的贯制检查或常规检查、定期对所辖网点进行反洗钱常规业务检查或专项业务检查。要求检查事前要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整改和总结。 四是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工作开展。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省分行反洗钱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监管部门反洗钱工作动态和最新工作要求;不定期到人行汇报我行开展反洗钱工作情况;做到多请示、多汇报,以取得监管部门对我行反洗钱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尽最大努力的规避合规风险、检查及处罚风险的发生。 每季度召开一次反洗钱工作联系会议一次。因业务工作发展需要或上级行管理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不定期、分层次、分专业的开展交流讨论,分析研究各专业反洗钱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解决办法。在全辖范围内,在反洗钱基础工作相对做得好的支行,组织开展两次现场交流学习活动,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五是做好协查及保密工作。要及时、有效、积极的协助人民银行做好反洗钱调查、协查、调研和现场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密来密往”的反洗钱保密纪律,规范反洗钱资料传递的合规性,为各行新开设的反洗钱专用邮箱要求指定专人管理,反洗钱相关资料必须通过专业邮箱进行传递。 六是做好反洗钱日常工作。 反洗钱中心做好反洗钱监控系统非现场监控工作,对存在逾期数据较多的支行、网点及时督促有关负责人清理,并持续跟踪落实;每月对客户风险系统产生的对公和个人“一、二类风险”进行查询分类,督促分类调整、核实、上报和审核工作;指导、督促各支行做好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及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可疑交易和大额交易的报送工作,并及时通报;及时收集转发反洗钱文件、要求,以案例分析、知识问答等形式,每月编发《反洗钱学习园地》一期以上供全辖学习参考。强化交流学习,营造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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