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反洗钱学习培训力度,提高全行反洗钱工作水平。 全面推动全行反洗钱大培训的同时,督促支行、网点利用各种形式做好再培训及新入行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反洗钱交流园地,将新规定、新办法及时向员工传达,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培训发现问题,通过问题的分析加深制度的理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巩固培训效果,通过持续不断的学习培训,提高全行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 坚持每天对各支行、各网点的反洗钱系统中“待补录大额报告”、“待甄别可疑报告”、“待确认可疑报告”、“待补录明细”和“待补正明细”五项数据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补录,对个别逾期情况及时进行通报,要求网点限期整改,减少逾期现象的发生。同时,定期开展反洗钱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的力度,从提高检查频率、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内容等方面入手全面开展反洗钱检查,及时揭示并纠正重点业务和高风险环节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结合各类检查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彻底,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对客户身份联网核查的管理,确保联网核查工作落到实处。 定期、不定期地对网点前台业务和留存的身份资料进行抽查,对发现的假证件或核查信息不符的,及时反映和报告,对核查中反馈信息不全的,及时提醒客户提供能证明其身份的辅助证件,如驾驶证、户籍证明等,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合法,确保开立的结算账户符合实名制规定,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行为发生,为反洗钱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制度学习,切实做好风险分类和尽职调查工作。 督促辖属部门和网点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工银内控[2010]62号),严格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结果验证及动态维护工作,对于三、四和五类风险类别的对公和个人客户,至少在18个月内要开展一次基础尽职调查,并根据更新信息和风险分类标准重新实施风险分类,按规定逐月保存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调整明细表”,以满足反洗钱监管、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需要。 五是强化反洗钱保密意识,杜绝泄密隐患和漏洞。 增强反洗钱保密意识,严格遵守反洗钱工作保密纪律,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等反洗钱信息,要充分利用反洗钱信箱进行报送,相关保存资料要加密管理,杜绝泄密隐患和漏洞。 六是建立联系沟通机制,确保反洗钱工作规范运行。 进一步加强与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人民银行及上级行的指导与督导,提升我行反洗钱工作的规范运行。 七是加强反洗钱工作调研,及时化解和处理基层行的疑难问题。 紧紧围绕上级行工作部署和二级分行工作安排,深入各基层行,加强对反洗钱重点业务、重要环节的调研和风险分析,了解和掌握反洗钱监控系统运行和应用、客户信息维护情况、大额及可疑交易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整理,及时向上级行或通过反洗钱交流园地反映基层行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及时化解和加快处理基层行的疑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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