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企业集团变身“新兴高利贷者”? 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民间的集资,包括从企业实体经济里转移过来的资金、社会的闲散资金等;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渠道从银行流出来的资金。 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的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民间资本充其量是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是银行流出来的钱。”甚至有人认为,银行的钱占到80%以上。 当然,这种说法只是一种经验,并没有经过严格的考证。 关于担保公司如何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以高利流进地下融资市场,在浙江的民间,可以给你提供多种答案。例如,虚构项目从银行套取低成本资金;又例如,对那些贷款方案获批但银行没有额度的业务,介绍资金到银行存款,增加银行的存款基数,然后银行放贷出来等等。 其中,有一种流出方式,看起来很顺理成章,却又不费力气。 陈永是浙江一家农业高科技企业的老板,企业资产已经达到10多个亿,经营状况良好,从银行获得的授信有3个亿。虽然他也正一门心思地要把企业再推上一个台阶,但是,“假如融资市场按目前的态势继续发展下去,我也会适当地投资高利贷市场。这个太诱人了,不用干活了。” 他算了一笔账:从银行贷出来一个亿,5000万用于企业发展,再将5000万拆借出去,以年利率50%算,就有2500万的利息。“我从银行总共贷了一个亿,付给银行才600万利息,光利息我就赚了1900万。” 很多融资能力较强的企业,事实上就是这么干的。记者采访中,接触到不少这样的案例。例如,有一家食品企业,从银行贷出了3000万,500万投入企业生产,2500万流向了高利贷市场。 “这比工厂的利润大多了,不必苦兮兮地扩大生产规模,三个月就能赚取超过工厂一年的收入。”张自强告诉记者,在这种畸形的利益分配之下,实体的企业已经成为高利贷市场从银行融资的平台,流动资金贷款再次进入融资链条,不断给高利贷市场补充血液。 张震宇坦言,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但不是主流。“因为银行的资金便宜,国家基准利率和民间借贷之间存在利差,在利益驱动之下,企业会拿出一部分资金以高利放给那些得不到银行资金的中小企业。” 他认为,这与银行的监管失职相关。 为此,银监会专门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及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但监管的效果并不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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