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我行领导从提高效能建设、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为主,对此项活动进行了认真部署,及时制定《建行芮城支行深入开展决定深入开展“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实施方案》。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领导体系,落实了领导负责制,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书记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在全行干部职工大会上认真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突出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作为自查重点,确保自查自纠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为使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我行负责人与员工签订了《防范和抵制“吃拿卡要”承诺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把党员干部的言行置于严密的组织监督之中。在窗口实行和落实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透明度,规范各岗位人员行为,强化全员遵章守纪意识,真正形成了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机制。 三、建立软环境监督机制。我们聘请企业人员、客户作为软环境监督员,监督各部门在为企业和客户服务中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作风粗暴、故意刁难”等行为,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群众投诉处理平台,加强对我行政风行风工作的日常监督。通过以上多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检查监督,不断提升我行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满意度。 四、认真组织开展自纠自查。要求各部门以围绕《方案》中提出的六种行为:1、不按规定向企业一次性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许可、审批、备案申请人贷款,或暗示、授意企业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4、索取、接受企业的财物、宴请及活动安排;5、要求企业接受有偿服务6、违反银监会规定的“七不准”“四公开”的内容开展自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中,认真查找不足和差距,对企业做出自觉防范和抵制“吃拿卡要”行为的书面承诺,从源头上遏制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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