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内控合规部组成内控评价组,于2013年10月8日--12月27日期间,在人手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完成对怀兴、鹤城、溆浦、芷江、洪江区、会同迎丰、铁道、洪江区、天星坪、学院、溆浦江口、城中、湖景、锦溪、城东、政通、城南及溆浦江囗支行共17个支行的内控过程评价工作。 在此次内控过程评价工作中,该行内控合规部根据本行实际,制订了详细的评价方案,并结合评价指标内容及评价组成员工作特点进行了具体分工。为严格评价标准,落实评价责任,保证评价质量, 评价组严格按照省分行制定的《基层支行内控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和《2012年支行内控评价操作手册》所规定的6大项33个现场指标的具体内容对相关支行进行了逐项逐条现场评价。 评价组进驻被评价支行后,均召开了被评价行中层以上骨干参加的内控评价会议,听取了被评价行2013年度内控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评价过程中,评价组成员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总行、省分行评价工作要求,运用现场检查、随机抽样、问卷调查、调阅像证、综合分析等方法开展现场和非现场评价,了解和掌握被评价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指出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及管理工作中的存在的漏洞,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督导相关支行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基层内部控制管理,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能力,确保全行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对本次内控现场过程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该行评价组分别与17个支行交换了意见,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建议:一是切实加强整改。要求相关支行,对评价组指出的问题,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按照上级行规定逐一整改到位;二是切实加强关键点的风险防控,堵塞漏洞隐患。相关支行要结合本次评价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找出其他方面的不足,对关键风险点组织重点检查与分析;三是相关支行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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