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5日,工行湖南省公安厅发文《湖南省公安厅关于表彰2012-2013年度省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湘公发[2013]94号),湖南分行为维护单位内部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安定,构建和谐内部环境,建设“平安湖南”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经民主推荐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日常考核与年终考评,授予湖南分行“2012-2013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湖南分行在总行保卫部、省分行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公安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维护辖内安全稳定,服务业务,服务客户,为各项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在健全保卫机构,完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制度,严格内部治安管理,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方面真抓实干。在安防设施建设、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预防和妥善处置不安定因素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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