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湖南郴州分行认真谋划新年廉政案防工作,突出“1234”措施,推动年度廉政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 围绕“一个中心”:即以业务发展为中心,坚持“同业第一、系统进位”目标,牢树“八争”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的保障作用;正确处理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范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将三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力支持和配合各项业务发展,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案件防范与业务发展“三丰收”。 确保“两个目标”: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案件防范责任制有关规定,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力争全辖年内不发生严重不廉洁问题、职务犯罪和经济案件;扎实推进案防长效机制建设,力争全辖年内不发生重大违规事件,再创安全年。实现“零案件”、“零重大违规事件”的目标,确保经营安全。 谋定“三个规划”:即制定《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分行2014年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制”工作意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郴州分行二○一四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总行、省分行年度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分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部署,认真抓好全辖机构和员工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制定《郴州分行2014年纪检监察专业操作风险管理规划》,落实总行、省分行有关案件防范工作责任管理规定,从责任、教育、预警、防控、监督和奖惩六个方面进一步健全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案件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和各项业务稳健运行。 抓实“四项工作”:一、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登记簿,对全辖一级支行纪检委员、兼职监察员、二级支行和市分行机关廉政案防信息员定人、定位,确保组织推动运转正常,保证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和案件查防等工作的有效开展。二、签订廉政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纪检监察部门对各级管理人员、二级支行和市分行机关部室员工的责任书进行了集中管理。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下发各类整改通知书19份,要求支行高度重视,针对通报的带有共性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存在问题,按时向市分行纪委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四、加强目标管理考核。按照《郴州分行廉政案防工作绩效考核与评先办法(试行)》,组织非现场与现场考核,全年支行开展廉政案防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纳入年度支行行长绩效清算范围,并作为廉政案防先进单位评选主要条件之一,促进支行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打牢工作基础,实现全辖廉政案防工作质量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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