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2014年我国的反腐力度还将加大,该行乘势而为,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力度,采取集中学习、举办廉政讲座、讲廉政党课、请专业司法人员讲授案例以及组织管理人员到监狱现场接受教育等方式,对全辖的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逐步增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恪守从业禁令,拒绝商业贿赂,确保经营活动和个人行为始终在法律法规和行纪行规的规定之内。 二、加大管理监督力度。组织每名员工签订承诺书,在进行自我约束的同时,强化管理监督的力度。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和检查,加大对员工异常行为的排查。对敏感的时间段,像各种节庆,提前用短信、邮件等进行廉洁提示和预警,对掌握一定权利、能输送利益的各类人员定期进行警示教育和履职调查,把业务活动和异常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及时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有效化解风险。 三、加大案防履职检查力度。加强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基层机构负责人认真履行案防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案防基础。依据本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内控案防制度,定期对各行在案防履职方面进行检查,采用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参加支行案防分析会、听取汇报、查看录像等方式,认真对每位被查人履行案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细致检查。通过检查,促使和指导支行提升案防履职能力,进一步完善日常案防管理工作。 四、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违纪事件和案件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决不姑息。对于典型违规违纪事件和案件的查处以及人员处理情况,要在全行进行通报,发挥惩处的警示作用,震慑试图作案的人不敢作案、不想作案。对作案人员平时具有明显的不良行为或异常现象,应排查而未排查发现、应控制而未得到有效控制引发的案件,要追究直线管理者直至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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