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豫保监罚〔2015〕27号的处罚公告显示:2014年1-12月,邮储银行歧河乡支行代理的中邮人寿河南分公司保险业务中,存在42件保单联系电话非投保人本人电话,该支行知情,未对投保人联系电话进行核实,占同期代理中邮人寿业务比重为35.90%。 邮储歧河乡支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邮储歧河乡支行罚款10万元。 编号为豫保监罚〔2015〕26号的处罚公告显示: 2014年1-12月,邮储汝南埠乡支行代理中邮人寿河南分公司保险业务中,存在20件保单投保人联系电话系该支行虚假填写,占同期代理中邮人寿业务比重为33.90%。 邮储汝南埠乡支行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邮储汝南埠乡支行罚款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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