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技术发展迅速,借力于此,网上银行已然成为近年来最火热的银行服务形式。但不容忽略的是,网上银行便捷性、虚拟性、保密性、国际性等特点为犯罪分子洗钱活动提供了更隐蔽、更快速、更难追踪的新手段。近年来,地下钱庄、网络赌博、虚假注资、非法POS套现、网络诈骗等新闻屡见不鲜,网上银行很冤地扮演了始作俑者之角。网上银行的发展成熟使人们足不出户便可达成所愿,但网上银行在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与挑战。 一、网上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上的难点 (一)充分了解客户的难度。网上银行的虚拟性等特点,让我们彼此缺乏了解,而了解客户恰恰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网上银行交易本身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银行平台上的业务办理与信息交流许多可以匿名开展,许多金融机构未亲见客户即为其开户,这更是在为洗钱者大开方便之门。就算最开始开户阶段亲见了本人、亲见了本人签字、亲见了本人申请资料,并能据以判别客户身份是否真实,但是在后续网络交易阶段缺乏见证又难以追踪,用该账户做交易的人可能不是最初开户的人。可见,网上银行的诸多特征让充分了解你的客户变得不再那么容易,也对网上银行防范与控制洗钱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二)账户身份识别的难度。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主要是通过公私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等认证来确认交易双方身份的,具有只认证不认人的盲点。这种情况下,认证各方只能查证交易各方的身份与支付余额,而不可能审查余额的性质与来源。网上银行采用了复杂的加密技术,保障了支付安全,也很好得保护了客户隐私,商业银行也很难识别账户身份,也给及时追踪调查提出了难题。 (三)全面监控和分析的难度。在柜面交易中,原始凭证的有纸化便于发现与分辨可疑交易,柜面交易中客户会填写相关票证,并清楚写明交易金额、时间、用途等等诸多要素,并签名确认,还有的交易必须经过柜员办理、B级主管授权、A级主管授权等如此严密的业务流程控制,这种情况下,频繁大额交易、异常交易极易被察觉。然而,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只要在余额未透支,客户便可随意自主汇划,也无须注明用途,更没有原始的单证可供追踪,银行很难对其资金进行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分析。 (四)发现可疑交易的难度。这是与网上银行开展业务的隐蔽性与特殊性分不开的,与传统银行业务不同,网上银行交易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客户无需凭借更多介质,只需通过一台能上网的电脑就便可随心所欲地完成各种支付交易。网上银行是如此的方便、快捷,特别是客户身份可以隐秘运作,洗钱活动在网络上大行其道。与此同时,大多数商业银行更习惯把精力放在发现传统银行业务可疑交易上,往往更关注日常柜面大额存取款、大额转账等业务,而对网上银行业务流水特别是涉及企业户的,往往无瑕分析与甄别,从而对网上银行可疑交易的发现和上报增加了难度。 (五)交易限制设置的难度。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对网上银行的业务开展缺乏完善的交易限制设置,通过网上银行做的交易缺乏严格的审核。比如,客户在网上银行上进行转账业务时并没有对交易本身做出相应的限制,客户也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与交易合同,而是仅仅对交易金额单笔与每日累计设定了限额。这无疑给非法洗钱分子提供了相当的便利,当然,如若网上银行交易限制设置地过多过严苛,又会影响交易效率,削弱网银交易的便捷性,甚者会丧失大客户。网上银行交易限制设置的难度无疑是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又一难点。 二、加强网银业务反洗钱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从国家宏观管理层面 第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相关制度。我国反洗钱法主要针对的是金融类企业的传统业务,而对网上银行的反洗钱监管则相对滞后。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网上银业务可疑交易监测情况可知网银业务已然成为反洗钱的盲区,各类洗钱犯罪活动都纷纷选择网上银行这块天然隐蔽区作为其洗钱重要根据地。国家层面应予高度重视,我国制定的电子支付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仅为境内银行业开展电子支付提供了指引,且仅为指导性文件,对银行还缺乏法律约束力。应设立更严密的电子支付交易法,完善网银的市场准入,完善跨境金融业务的监管标准与要求,这将为网上银行业务反洗钱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对网银业务的综合发展与推进大有裨益。 第二,加强部门横向联系。充分利用高级计算机技术,综合研发反洗钱软件与系统。#这个软件与系统能够实现全方位、全时段、多角度、大范围的自动检索与汇总,让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逐步数据化、网络化、科学化、规范化,并自动对接金融认证中心,监测有一场交易时,反洗钱系统自动进行关注、分析、认证,并第一时间提请反洗钱部门介入。与此同时,人民银行应积极联合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助银行确定客户身份、采集账户信。对网上银行交易实施无间断的全时监测,提高了异常网银交易的识别效率,保证了网银反洗钱工作的准确与高效开展。 第三,规范网上购物行为。互联网已经渗入千家万户,各大电商平台也已经家喻户晓,网络技术的发达让人们足不出户便可购物,网购热潮愈演愈烈,然而目前我国尚缺乏相关专业化规范,商品质量缺乏有效保障规范,对卖家更是缺乏专业有效的准入规范,这才使得网购欺诈、诈骗等事件频发。所以,国家层面应该尽快对制定相关法律规章,对网上购物行为进行必要规范。 第四,加强宣传,努力构建有防有打、双管齐下的机制。不断加大宣传攻势既是国家层面应予高度重视的举措,更应该激发各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全面参与,只有不断加大宣传攻势,加大反洗钱工作的投入,才能营造一种高压态势和防控氛围;公安司法部门也要努力提高应对利用现代高科技进行犯罪的侦破技巧,与金融机构密切合作,有效打击网上银行洗钱犯罪活动,统一构建有防有打、双管齐下的机制。 (二)从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层面 第一,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是要严格筛选、认真审核网上银行客户,严格把好网上银行准入关。在申请注册时增加必填信息选项,让客户不得不提供详尽的申请信息,还要参考个人信用记录,只有提供完整个人信息、信誉好的客户,才为其提供网上银行服务;二是银行要做到尽职调查客户,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网银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情况,真正充分了解客户。对不提供完整身份信息的客户或调查中发现身份不明的客户应取消其申请网银的资格,把好网上银行入口关。 第二,加大网银交易监测力度。一是为了方便基层网点对于可疑交易与可以数据的及时追踪、分析与判断,应该适度下放数据处理权限;二是建立完善的网上交易监测报告系统,利用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应的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指标,不断提高敏锐度,实现自动甄别、自动分析、自动报告;三是加强人工甄别、分析、审查可疑网银行交易的能力,对电脑自动识别的可疑交易结合客户身份、经营业务、财务状况等进行人工二次分析,提高网上银行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 第三,加强网银业务客户信息和交易纪录信息的保存,为侦查洗钱提供线索。网银行的盛兴加快了资金转移的速度,也具有相当的隐匿性。为了防止不法洗钱犯罪分子利用网银的隐蔽性等特点逃避反洗钱调查,商业银行应该做出相应的规范,比如利用网银转账时,客户在输入资金交易或转账信息时,不仅要分别填写付款人和受益人的真实姓名,还应注意保存账户交易人、受益人、交易所涉及的账户、资金流动数额等交易信息,以备查询时用。 第四,加强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网银客户实行不同的交易资金限制,对信用等级比较高、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给予较高的交易资金限制;对于信用等级比较低、内部管理混乱的企业给予较低的交易资金限制。 第五,加紧培养优秀的反洗钱人才,力求突破反洗钱的种种网上技术瓶颈。利用网上银行洗钱是一种高科技犯罪,要切实有效地做好网上监控工作,就需要有一批既懂金融业务尤其是反洗钱工作,又具有专业网络知识、法律知识的人才。因此,必须培养全方位的反洗钱专业人才,加强金融监控,杜绝给洗钱者留下可以利用监管漏洞进行犯罪活动的可能性。 利用网上银行进行洗钱犯罪活动已成为社会公认的“毒瘤”,这种成本极低的“漂白”手段和方式是严重的经济犯罪,它严重扰乱经济秩序,扭曲社会公平和正义,甚至危及世界的安全与稳定。虽然网上银行反洗钱面临形势日趋严峻,但仍有破解之法。只要充分认清网上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难点重点,综合分析,宏微结合,各个击破,网上银行洗钱犯罪活动终将无法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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