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滕州东郭白沙村王先生的父亲不久前去世,日前王先生持公证查询函来到善北支行查询父亲名下的账户余额,柜台人员快速查询其父亲名下全部账户,并回函。随后王先生持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善北支行要求支取其父亲名下的存款58000元。我行柜员对《公证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证书》写明王先生父亲名下的遗产全部由王先生继承,其母放弃继承,而对属于王先生母亲的财产并为委托王先生代理。王先生的父亲生前在银行的存款属于王先生父、母共同财产,王先生父亲去世后,该银行存款的一半为王先生母亲所有,另一半才是王先生父亲遗产。对王先生父亲遗产,王先生与母亲有平等继承权,而公证书只是对王先生母亲放弃遗产继承权进行了公证。如果仅凭公证书将让王先生将父亲的存款全部取走,银行就存在未经授权处理个人财产的风险。所有王先生要想取出其父在银行的全部存款,必须由其母到银行办理或取得其母的授权给王先生办理。因王先生母亲年龄较大行动不便,该行行长赵天云决定上门为其办理,2月7日,该行营运主管及客户经理来到王先生家里,核实王先生母亲户口本及身份,并要求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委托王先生支取属于自己的存款(王先生父亲名下的存款一半)。这样,王先生才将父亲名下的存款转到自己的账户。处理遗产继承业务,既要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但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防范各种的风险,拒绝各类纠纷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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