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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与其风险相适应

2010-1-14 10:01:19  文章来源:路透社  作者:佚名  【字体: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审慎评估银行或银行集团的表内和表外主要风险,实施资本规划管理,并维持与银行或银行集团风险状况相适应的资本水平.

周三晚间刊登在银监会网站的指引要求称,将对银行或银行集团所面临的各类主要风险及其管理能力进行独立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压力测试结果和经济周期等因素,确定监管资本要求,确保银行或银行集团的资本能够充分覆盖其面临的各类风险.

银监会并表示,该指引目前仅适用于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银行,新资本协议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参照执行.

根据指引,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商业银行不仅要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提资本,而且应当对其他主要风险和剩馀风险计提资本.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自身风险特征和运营复杂程度建立适合自身需要的资本充足评估程序.

是次指引将信用集中风险扩充为集中度风险,并针对利率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补充和完善,还增加了资产证券化、表外业务和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目前,中国监管层批准的新巴塞尔协议试点银行共8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601398.SS: 行情)、建设银行(601939.SS: 行情)、中国银行(601988.SS: 行情)、交通银行(601328.SS: 行情)、招商银行(600036.SS: 行情)、农业银行[ABC.UL]、国家开发银行[CHDB.UL]和民生银行(600016.SS: 行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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