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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募集说明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14 9:48:0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二OO七年六月 
 
  财务顾问

  主承销商

  发行人

  债券名称: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7航天债”)。

  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整(RMB1,500,000,000元)。

  债券期限:10年期。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9%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3.4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境内机构投资者均可购买(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

  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重要提示

  发行人总经理办公会已批准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航天科技: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本期债券:指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

  元:指人民币元。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担保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

  担保函:指担保人以书面形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函。

  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法定代表人:张庆伟

  联系人:胡苇、张陶、兰桂红、乔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

  联系电话:010-68767552

  传真:010-68371574

  邮政编码:100037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国光、黄凌、王欣、方大奇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联系电话:010-85130669

  传真:010-65185233

  邮政编码:100010

  2、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刘灏、甘小军、王鹏、陶欣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2楼

  联系电话:0755-82493978

  传真:0755-82492077

  邮政编码:518001

  (二)副主承销商

  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王忠、刘濛、刘桂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联系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9320

  邮政编码:200120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邢欣、杨君华、郭欣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联系电话:010-85252652,85252645

  传真:010-85252644

  邮政编码:100020

  3、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西配楼

  法定代表人:胡鸿福

  联系人:崔肖、叶剑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西配楼

  联系电话:010-68768800-4121

  传真:010-68768800

  邮政编码:100830

  (三)分销商

  1、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胡军

  联系人:贺家余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6F-B

  联系电话:021-68862050-17

  传真:021-50543336

  邮政编码:200120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赵颖楠、邹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联系电话:010-59312889,021-62171781

  传真:021-62566568

  邮政编码:200042

  3、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陈裕广

  联系人:崔聚才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联系电话:010-84268088-8602

  传真:010-84268000

  邮政编码:100011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锦文

  联系人:吕洁、郜彦伟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901室

  联系电话:021-38784899

  传真:021-50495602

  邮政编码:200121

  5、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路69号新华金融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黄晓东

  联系人:王捷、廖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广成街金宸公寓1号楼706室

  联系电话:010-66026217、66063859-210

  传真:010-66026214

  邮政编码:100032

  6、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层

  法定代表人:田德军

  联系人:张更鑫、吴玉国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5层

  联系电话:021-58788888-325

  传真:021-68865582

  邮政编码:200120

  7、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王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A座20层

  联系电话:010-66211557

  传真:010-66211976

  邮政编码:100032

  三、财务顾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王忠、刘濛、刘桂恒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联系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9320

  邮政编码:200120

  四、担保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担保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负责人:罗哲夫

  联系人:荆菁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楼大成广场4门8门

  联系电话:010-68474236

  传真:010-68474236

  邮政编码:100032

  五、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张元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联系电话:010-88087971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六、审计机构: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12层1201-1204室

  法定代表人:俞兴保

  联系人:王宏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A座12层

  联系电话:010-85653588

  传真:010-58256633

  邮政编码:100013

  七、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D座7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联系人:张燕、谭亮、王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中环世贸中心

  联系电话:010-85679696-8856

  传真:010-85679228

  邮政编码:100022

  八、发行人律师: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1层

  负责人:李宏

  联系人:胡治家、郑三明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城建大厦A座11层

  联系电话:010-82255588-8075

  传真:010-82255600

  邮政编码:100088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二、债券名称: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简称“07航天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5亿元。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年利率为4.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09%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前一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3.41%(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投资人认购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中托管记载。

  七、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购买。

  八、发行期限:自发行首日起10个工作日。

  九、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07年6月14日。

  十、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6月1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一、计息期限:自200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13日止。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三、付息首日: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四、集中付息期:自每年的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利息。

  十五、兑付首日:2017年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六、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投资人可于该期间内向相应的托管机构领取其应得的本金。

  十七、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托管机构办理。

  十八、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九、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为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十一、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十二、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三、税务提示:本期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十四、特别说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负责材料制作、发行申报工作,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助;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承销团组织、发行方案设计以及发行阶段组织工作;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牵头负责债券信息披露、付息、兑付及上市工作,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助。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分销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须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募集说明书。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投资者接受《2007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本期债券的担保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限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该等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的审批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低于原债券信用级别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担保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担保函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担保义务;或者新债务人取得经主管部门认可的由新担保人出具的与原担保函条件相当的担保函;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1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每年的付息首日为2008年至2017年每年的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上述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2017年6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为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未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托管人办理;上市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7月1日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拥有著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较强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由国务院直接管理。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各类运载火箭、各类卫星和卫星应用系统产品、卫星地面应用系统与设备、雷达、数控装置、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设备、专用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材料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的研制、生产、销售,航天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专营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等。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026.26亿元,负债总额742.99亿元,净资产238.48亿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84.15亿元,净利润22.35亿元。

  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发行人共控股6 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其中A股上市公司4家,分别是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两家,分别是航天科技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航天科技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现代航天技术体现着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防实力,载人航天受到了世界各主要国家的高度重视,投入资金以不同的方式来发展,主要目的是发挥航天技术在国防领域中的潜在应用以及人类开拓空间的长远规划。我国已实施了载人航天工程,受到了全世界的瞩目,为了保持和巩固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地位,将继续加大资金及技术投入,保持航天技术的可持续发展及载人航天技术上的应有地位。

  发行人承担着我国载人航天工程中飞船系统和运载火箭系统的研制工作,在载人航天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神舟五号和神舟六号载人航天飞行的圆满成功,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民族凝聚力和国际竞争力,使我国初步建立了独立的、基本配套的载人航天工程体系。通过实施载人航天工程,提升了国防科技工业及航天工业的基础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标志着我国由航天大国走向航天强国,带动了我国科技水平的整体跃升,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行人拥有研制、发射地球近地轨道、地球同步转移轨道、太阳同步轨道载荷运载火箭的能力,并在低温高能燃料技术、火箭捆绑技术、一箭多星技术等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拥有研制通信卫星、气象卫星、资源卫星、科学实验卫星等航天器的能力,并在卫星回收技术、轨道控制技术、姿态控制技术等方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卫星应用系统、计算机及应用、信息、自动控制、系统集成等技术方面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

  2006年是发行人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围绕新目标、建设新航天、取得新成就、实现新跨越,发行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出快速增长、运行质量持续提升的良好态势。2006年发行人实现总收入467.4亿元,同比增长19.9%,三大主业实现收入408.9亿元,同比增长20.9%;科研生产取得好成绩,市场开拓初见成效;民用产业快速发展,产业基地建设取得突破,发行人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格局初步形成;创新型企业建设开始启动,技术创新成果突出,作为全国103户创新型企业和第一家军工企业试点单位,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制定了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方案;改革调整稳步推进,统筹建设全面铺开,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06年、2005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资产项目 

  流动资产合计 

  6,871,754.66 

  5,255,254.69 

  4,692,109.42 

  长期投资净额 

  286,826.27 

  247,802.97 

  292,870.82 

  固定资产合计 

  2,972,781.18 

  2,454,140.05 

  2,195,787.28 

  无形及其他资产合计 

  - 

  80,443.41 

  79,217.92 

  资产总计 

  10,262,590.88 

  8,037,641.33 

  7,259,986.2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流动负债合计 

  3,535,766.41 

  2,276,209.22 

  2,303,003.70 

  长期负债合计 

  3,891,496.79 

  3,407,485.37 

  2,933,861.41 

  负债合计 

  7,429,855.56 

  5,684,696.35 

  5,238,796.39 

  所有者权益合计(剔除未处理资产损失后的金额) 

  2,384,765.68 

  1,935,980.91 

  1,638,235.0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62,590.88 

  8,037,641.33 

  7,259,986.21 

  二、发行人2006年、2005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3,841,481.72 

  3,095,170.34 

  2,620,028.31 

  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3,841,481.72 

  3,095,170.34 

  2,620,023.75 

  三、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0,655.69 

  689,447.97 

  579,918.15 

  四、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4,464.61 

  174,671.64 

  117,662.99 

  五、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288,120.58 

  195,229.57 

  153,858.43 

  六、净利润 

  223,526.21 

  144,069.52 

  108,992.66 

  七、可供分配利润 

  82,804.06 

  -7,763.77 

  -54,434.86 

  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85,323.73 

  -147,404.77 

  -160,269.14 

  九、未分配利润 

  -85,323.73 

  -147,435.94 

  -162,165.02 

  三、发行人2006年、2005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6年度 

  2005年度 

  2004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5,169,673.10 

  4,743,816.85 

  4,220,808.83 

  现金流出小计 

  5,094,550.02 

  4,309,911.73 

  4,045,095.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123.08 

  433,905.12 

  175,713.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13,414,779.08 

  15,601,497.90 

  13,561,805.80 

  现金流出小计 

  13,578,262.84 

  15,630,855.17 

  14,003,254.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483.76 

  -29,357.27 

  -441,448.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小计 

  1,209,480.74 

  943,814.05 

  714,148.45 

  现金流出小计 

  964,982.06 

  826,819.66 

  649,02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4,498.68 

  116,994.40 

  65,127.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55.27 

  84.64 

  110.5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293.27 

  521,626.89 

  -200,497.45 

  四、发行人财务情况简介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资产总额为10,262,590.88万元,负债总额为7,429,855.56万元,资产负债率(扣除国防科研项目拨款后)为52.13%。

  2006年,发行人主营业务利润为860,655.69万元,营业利润为234,464.61万元,实现净利润223,526.21万元,同比增长55.15%。

  200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75,123.08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163,483.7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244,498.68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发行人于2006年4月18日发行了20亿元的2006 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债券期限为15 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4.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存在20亿元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发债项目概况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二代导航卫星系统产业化项目、辅酶Q10产业化项目、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及终端产品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挠性覆铜板产业化建设项目、高纯超细硅粉项目、风机用大功率永磁直驱稀土电机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航天光机电产品产业化项目、液压支架及电液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和煤气化装备产业化项目。

  二、项目审批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号 

  1 

  二代导航卫星系统产业化 

  委工一司[2005]1619-1628 

  2 

  辅酶Q10产业化 

  天科经[2006]274 

  3 

  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及终端产品产业化 

  天科经[2007]334 

  二、新材料 

  4 

  高性能挠性覆铜板产业化建设 

  天科经[2007]330 

  5 

  高纯超细硅粉 

  天科经[2007]336 

  三、高技术产业化设备 

  6 

  风机用大功率永磁直驱稀土电机研发及其产业化 

  天科经[2007]335 

  7 

  航天光机电产品产业化 

  天科经[2007]333 

  8 

  液压支架及电液控制系统产业化 

  天科经[2006]271 

  9 

  煤气化装备产业化 

  天科经[2007]337 

  三、项目情况介绍

  (一)卫星及卫星应用产业化

  1、二代导航卫星系统产业化项目

  2005年,本项目获得国防科工委的正式立项批复。2005年12月,国防科工委正式批准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工一司[2005]1619-1628)。

  2、辅酶Q10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为建设国内技术领先、规模最大的辅酶Q10生产基地,并使其成为航天生物技术应用领域的支柱项目。该基地建设面积约4万平方米,年生产规模可达250吨。此外,将建设空间生物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辅酶Q10菌种精提、系列产品开发、发酵工艺深度研究等工作。本项目计划总投资14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1.5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4%。

  3、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及终端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主要以卫星导航应用关键技术为基础,实现GPS车载终端、消防监控、自动化监控调度系统、自动化监测数传终端、时频应用等导航应用终端系列产品产业化。本项目总投资7.63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1.7亿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13.4%。

  (二)新材料

  4、高性能挠性覆铜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信息产业部已将挠性覆铜板列入重点发展领域,“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强对该领域的政策、资金支持,预计本项目到2010年产值达30亿元。项目总投资9.92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2亿元,内部收益率15%。

  5、高纯超细硅粉项目

  随着信息技术产业的迅猛发展,我国将成为世界电子封装大国。高纯超细硅微粉广泛用于电子封装以及光纤维和石英玻璃的生产。现阶段我国硅微粉高档产品主要依靠进口,该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项目投资规模7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1亿元,内部收益率为16.3%。

  (三)高技术产业化设备

  6、风机用大功率永磁直驱稀土电机研发及其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将航天稀土永磁电机成熟控制技术与国外风力发电机先进制造技术相结合,建设国内领先的大功率/永磁直驱风力发电机的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国产化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实现产业化发展。项目总投资为11.59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1.3亿元。内部收益率14.5%。

  7、航天光机电产品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惯性导航产品生产线、集成电路封装生产线、印刷板生产线。建设一条年封装能力超10亿块电路、年销售收入3.8亿元集成电路封装生产线,一条生产液浮仪表及系统、动调仪表及系统、激光捷联系统、电动舵机等系列产品、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惯性导航产品生产线,一条年产15万平方米印制板、销售收入3亿元的印刷板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6.4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2.3亿元,内部收益率为11%。

  8、液压支架及电液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液压支架及电液控制系统生产设备、厂房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高强度、高可靠性的1,000架液压支架生产线,电液控制系统生产能力达到4,000套,实现高端液压支架国产化目标,推动采煤机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项目总投资8.5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1.2亿元,内部收益率为12%。

  9、煤气化装备产业化项目

  煤粉加压气化技术是依托液体火箭发动机研制方面的技术优势,在充分吸收先进煤气化技术优点的基础上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煤气化技术。该技术投入工业化应用后能够解决我国煤炭资源的洁净高效利用问题,为化肥、甲醇、煤制油、洁净发电等领域提供坚强的技术支持。本项目总投资为17亿元,资金全部企业自筹,拟用发债资金2亿元,内部收益率为15%。

  四、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债券资金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安全,保障按时还本付息,发行人制定了《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企业债券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集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单位应做好债券资金的专项管理计划,除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要或还本付息划拨资金外,不得将专用账户中的债券资金挪作他用,要加强对实际用款单位的监管,切实履行债券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督职能。

  如出现下列情况,集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单位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并积极采取改进措施:

  1、用款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或持续2年发生亏损;

  2、用款单位被依法清理整顿、清算或发生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情况;

  3、影响用款单位经营的法律环境、市场需求等重大变化的发生,或可能导致用款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的情况发生;

  4、用款单位所在行业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用款单位丧失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的情况。

  《办法》还规定,集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单位要抓好项目管理和投资回报。集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单位使用债券资金置换债券项目前期的投资、借款,报集团公司经营投资部、财务部审核后执行。集团公司定期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和投资回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担保情况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由原中国建设银行拥有的相关权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截至2006 年6 月30 日,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51,662.42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8,153.68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44,915.66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总资产为4,751.40亿元,总负债为4,771.36亿元,2006年度实现营业利润69.62亿元,实现净利润38.52亿元。

  二、担保人财务情况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2005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06年12月31日 

  2005年12月31日 

  2004年12月31日 

  客户贷款及垫款 

  2,795,976 

  2,395,313 

  2,173,562 

  总资产 

  5,448,511 

  4,585,742 

  3,909,920 

  客户存款 

  4,721,256 

  4,006,046 

  3,491,121 

  总负债 

  5,118,307 

  4,298,065 

  3,714,369 

  股本 

  224,689 

  224,689 

  194,230 

  储备 

  105,420 

  62,890 

  1,286 

  本行股东应占权益总额 

  330,109 

  287,579 

  195,516 

  总权益 

  330,204 

  287,384 

  195,510 

  总权益和负债 

  5,448,511 

  4,585,742 

  3,909,920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2005年和2004年经审计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净利息收入 

  140,368 

  116,551 

  101,488 

  税前利润 

  65,717 

  55,364 

  51,199 

  净利润 

  46,319 

  47,096 

  49,040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0.21 

  0.24 

  0.26 

  (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2005年、2004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412,759 

  303,444 

  118,3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515,679 

  -311,596 

  -285,5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8,510 

  70,710 

  47,89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111,430 

  62,558 

  -119,326 

  汇率变动对所持现金的影响 

  -1,838 

  -1,907 

  -3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2006年、2005年和2004年资产负债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6年 

  2005年 

  2004年 

  现金及银行存款 

  757,110.38 

  834,056.52 

  197,287.73 

  无形资产 

  1,029.43 

  1,167.35 

  1,923.38 

  资产总计 

  47,513,991.51 

  38,338,383.30 

  33,243,375.96 

  客户存款 

  41,954,289.37 

  35,392,308.72 

  - 

  负债合计 

  47,713,591.73 

  38,230,817.70 

  - 

  股东权益合计 

  -199,600.22 

  107,565.59 

  107,035.30 

  (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2006年、2005年和2004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摘要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06年 

  2005年 

  一、利息净收入 

  971,465.69 

  971,665.40 

  二、中间业务净收入 

  81,255.82 

  54,062.45 

  三、其他经营净收入 

  -22,580.81 

  -8,712.92 

  四、营业费用 

  337,658.32 

  316,929.21 

  五、投资收益 

  3,705.31 

  3,145.63 

  六、营业利润 

  696,187.69 

  703,231.36 

  七、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前的利润总额 

  699,570.86 

  706,925.56 

  八、扣除资产损失后利润总额 

  385,222.03 

  706,336.01 

  九、净利润 

  385,222.03 

  706,336.01 

  项 目 

  2004年 

  一、营业收入 

  1,789,028.90 

  二、营业支出 

  1,139,500.72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50,044.40 

  四、营业利润(旧) 

  - 

  五、利润总额 

  576,160.25 

  三、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内,如发行人不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担保人保证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企业债券登记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第十五条 偿债保障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有关债券本息的偿还,将于发行日之后的第一至第十年内,在每年的6月14日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

  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良好的盈利能力与稳定的现金流将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保障。

  二、偿债保障措施

  发行人有能力依靠正常经营现金流如期偿付本期债券。但如果由于经济环境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发行人无法依靠自身营运产生的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发行人特制定以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准备金计划

  为保证债券资金到期还本,发行人实行偿债准备金计划,在企业债券到期日前18个月启动执行,设立偿债准备金,转至专项偿债账户。

  集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偿债准备金通过财务公司划入发行人专项偿债账户,进行专户管理,相关还本付息工作全部通过该账户完成。

  (二)流动资产变现

  长期以来,发行人财务政策稳健,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

  (三)银行授信额度

  发行人多年来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获得了较高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即使在本期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也可以通过银行的资金拆借予以解决。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为本期债券本息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十六条 风险与对策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从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

  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调整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从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的民用产品盈利能力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比较明显,如果未来经济增长放慢或出现衰退,需求可能减少,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销售风险

  发行人发展的民用产品市场前景良好,但仍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例如市场对产品的认知程度、竞争带来的销售价格、成本变化等不确定因素。

  (三)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卫星及卫星应用产业化行业的风险

  卫星应用项目投资规模大,技术复杂,在卫星研制、发射、运营等诸多环节都存在风险,上述环节风险将会对卫星项目投资的回收产生影响。

  2、新材料行业的风险

  新材料技术与一般的工业产品有着明显的不同,投入产出比大大超过传统粗放型产业,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风险的特点,项目风险投资机制和相关体制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

  3、高技术产业化设备行业的风险

  高新技术产业涉及到多个环节的创新性技术经济活动,是集高成长、高投入、高效益、高风险等特性于一体的产业,该产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汇聚大量资金、人才、先进技术以及良好的制度环境。因此,该行业发展过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及其风险性。

  二、风险对策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的利率水平已充分考虑了对利率风险的补偿,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此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提高债券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风险的手段。

  2、债券偿付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投产,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障了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以提高本期债券的流通性。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对策

  1、政策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此外,发行人具有多年从事国家高新技术研究的经验和技术储备,具备人、财、物方面雄厚的基础,有利于发行人的长期发展。

  2、经济周期风险的对策

  虽然经济周期对于民用产业的影响比较明显,但发行人独特的产品组合有效地抵消了经济周期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也将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发行人盈利能力的影响。

  3、产品销售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充分利用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的基础上积极进行自主创新,保持产品技术含量和先进性,加强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充实营销队伍,重视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竞争力,减少市场风险。

  (三)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卫星及卫星应用产业化行业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强大的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为卫星运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形象,形成了较高的品牌价值。发行人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在卫星运营、大型通信站系统建设、卫星通信网络建设、卫星通信站及网络的应用设备研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在国内同行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发行人通过提高技术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最大限度地避免卫星发射、运营的风险,保证投资按期回收。

  2、新材料行业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新材料行业实力强大,国家每年给予大量的科研经费支持。同时,发行人将加强在该领域的技术创新,消化吸收引进的先进技术,培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优化产品结构,加强成本控制,化解行业风险。

  3、高技术产业化设备行业风险的对策

  发行人在高技术产业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发行人将积极推进项目的风险控制,进行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强化项目之间的联系,节约成本,同时推行积极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与重要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努力降低行业风险。

  第十七条 信用评级

  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航天工业是国家重点战略性产业,其发展一直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航天企业发展环境良好。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是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集团,研发能力强,产品技术水平先进。公司规模大,整体经营实力强,经营管理风险小。目前,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资产流动性强,债务压力不大;盈利能力逐年提高,现金流状况正常。公司融资渠道畅通。考虑到国家对航天企业的资金及政策支持力度大,公司主体信用风险很小。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北京市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建设银行很强的担保能力可进一步提升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综合分析,本期债券到期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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