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宅维修金多交可申请退还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9/9/27 20:38:36  


    买房时如果多交了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业主可以要求退回多交的维修资金。如果错交或者退房了,业主也可以申请退回款项。这是记者昨天(3月24日)从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获悉的。
 
    商品住宅维修资金是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专项资金,2008年2月之前,住宅维修资金的首期交存标准是房屋成交总价的2%,2008年2月1日起,住宅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调整为多层100元/平方米,高层200元/平方米。算下来,每套房子业主交纳的维修资金大多在万元以上,一些业主交纳住宅维修资金时,偶尔会发生因搞错楼号、房号多交、少交或错交的情况,还有的业主交纳了维修资金后又退房了。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以先拿着购房合同和身份证前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查询维修资金的交存和使用情况。如果购房人是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商品住宅房屋买卖合同,也可以从网上查询。 

    业主先要登录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要填写业主姓名及证件号码、房屋产业代码等信息,房屋产业代码就像房屋的“身份证号”,可以持有效证件及产权证明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查到。购房人注册完毕后回到主页,在公共信息查询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查询”即可。 

    “如果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未交纳到市财政委托的住宅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将无法查询到结果。”这位负责人说,“此外,部分区县的信息由于正在由旧系统向此系统移植而查询不到,购房人查询前要先查一下‘目前可查询项目列表’。” 

    如果购房人经过查询发现自己多交、错交了住宅维修资金,可以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交从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下载的“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退款通知单”,连同相关证明如退房协议、维修资金收据复印件,以及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申请退还自己多交的维修资金。工作人员对材料审核无误后,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退款金额”和“退款原因”,打印“专项维修资金退款通知”。申请人持盖章的“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退款通知单”和打印的“专项维修资金退款通知”,连同身份证原件、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就可以到光大银行花园路支行领取退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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