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周六晚,苏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据华尔街见闻引述意见指出,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试试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并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限售5年。
并且意见还明确调整土地出让报价规则,将土地出让报价条件从定值调整为区间设置,将土地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5~10%需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将土地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不含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的规定,调整为超过市场指导价10~25%后转为一次报价出让方式。
最后,意见提到,将实行人才优先购买政策。在苏州工业园区全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50~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苏州工业园区就业、创业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人才。而人才的具体认定标准及优先购买政策,将由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另行制定。
相关文章:
宁波出台房地产新政:取消限购 调整限售政策 楼市又有大消息!长沙取消首套房限购 优化限售政策 大连:解除房地产市场限购政策 放开限售政策 郑州暂停执行住房限售政策 中国又一城市放松限售 这地购房契税50%补贴 什么信号?
最新文章:
· 北京携手津冀两地推介宅地 拟适时优化土地交易规则 · 北京取消离异3年内不得京内购房政策 · 统计局:2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继续收窄 · 国家统计局:2月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降幅总体收窄 · 杭州: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 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网站首页|财经金融|银行|股票|基金|保险|期货|股评|港股|美股|外汇|债券|黄金|理财|信托|房产|汽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