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试点房产税 近年来,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了提高调控水平、保持房地产调控的战略定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还提出“全面落实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多策并举”等。 倪鹏飞建议,“十四五”期间,住房规划一定要把住房空间规划作为一个重要维度,统一做规划的时候应该以都市圈为基本单位,包括房地产调控、监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都应该以都市圈为基础。以深圳为例,房地产市场之所以这么热,是因为土地有限,在一个城市的范围内解决不了,如果在都市圈里面可能就有很好的解决方案。全国的很多中心城市、热点城市都有这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机制性的设计。 在加快房地产市场基础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倪鹏飞认为,应当以开征房产税带动长效机制的建设,尤其是在一些热点城市和“炒房”屡禁不止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房产税。他表示,中长期来看,中国要争取在“十四五”期间能够开征房产税。有些人担心征收房产税会带来市场的波动,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系统方案来避免,比如先征交易税,再用20年的时间就可以达到全覆盖。 针对房地产调控政策,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李超建议,首先,保持限购限贷、限价限售政策的调控定力,夯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把房价收入比高预期的城市纳入常态化监测体系,把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质量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的指标。如果一个城市的房价月度环比涨幅高于1%,并持续一个季度,可以纳入预警体系和约谈指标。其次,建立网签系统的群众联网。推进以城市群为基础的联网,包括调控模式和联动模式,争取在下一个周期内巩固这个机制。再次,统筹新房和存量房市场的运行规律。今年很多地方的调控问题可能在于新房和二手房的价格倒挂现象,需要在今后调控过程中引起重视。最后,增加投资投机性需求的购买难度和持有成本,进一步压缩其获利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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