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报周四报导称,国土资源部正配合证监会,对部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再融资房地产企业中的25个涉嫌违规用地项目进行清查.
报导引述权威人士指出,此次核查是配合落实证监会房地产企业融资审核徵求意见的具体举措,同时也表明国土部、证监会、银监会等部委联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机制"正在形成. 此外,证监会正联合国土资源部等拟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新政,其内容可能包括加强多部委沟通和协调联动,以及确定更为明确、细致的审核标准. 报导称,此次核查内容包括项目涉及土地的农用地核用和徵收、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履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动工和开发建设以及转让等情况.被清查项目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5个省市,按要求核查结果应于去年12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 2008年,《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房地产项目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完成土地开发面积不足1/3或投资不足1/4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 去年9月开始,证监会有关部门在房地产企业融资审核之前设了一道程序,即徵求国土部、住建部等主管部门的意见.(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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