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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空白房贷合同 银行承认不妥

2013-6-13 14:42:19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签空白房贷合同 银行承认不妥
    近日,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三家银行的东莞分行,就信用卡、房贷、理财产品等热点话题,与市民网友进行解答释疑。
    有市民质疑信用卡未激活不应收年费,中信银行和招商银行均表示,“未激活无需收费。”兴业银行东莞分行回应称,该行白金系列信用卡,核准发卡后,无论是否激活均须收取年费。
    还有网友投诉称,今年3月在兴业银行签订房贷同贷书,写明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5%,工作人员口头说还款一年后就可以申请提前还贷。但借款合同上银行部分是空白,5月底银行放款时才发现利率变成下浮10%,而且2年后才能申请提前还款。
    兴业银行东莞分行零售信贷中心负责人李惜青表示,网友所投诉内容涉及一笔二手楼的按揭贷款,经办人员使用空白合同不妥;可以提前还款,但在一定期限内有违约规定。“银行利率是市场化的,随行就市。”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副行长王志雄也表示,“不应在同贷书上约定利率,因为利率是根据政策和市场状况而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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