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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放宽廉租房保障范围

2009-7-26 19:17:59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下周一开始受理,货币补贴标准从每月20元/m2提到每月30元/m2
  早报讯 人均收入从低保1.4倍以下扩大到两倍以下、货币补贴标准从20元提高到30元、集中受理改为日常受理、廉租房装修标准提高到200元/平方米……近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并且转发了杭州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廉租房准入条件再次放宽,首次受理将于下周一正式启动。
  哪些人(家庭)可申请
  首先,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为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两倍(含)(2009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两倍为每人每月800元)以下;另外,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准入条件放宽
  跟之前不同,今年杭州市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4倍以下家庭扩大到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家庭。
  货币补贴的房产准入条件也有所放宽。对于申请货币补贴家庭,因重大疾病、婚姻状况变动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将原有房产转让的(转让给直系亲属、兄弟姐妹的除外),原有房产不纳入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房产面积核定范围,且不在补贴面积标准中扣除。如原有房产转让未满5年,货币补贴按照补贴标准的50%发放,转让满5年后全额发放。
  货币补贴领取条件也有些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成员需入住公办或民营敬老院、养老院或老人公寓等机构的,经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意见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按规定领取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补贴标准提高到30元
  廉租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则从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元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30元。
  另外,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不再按收入区分不同的补贴额,而是按统一标准发放货币补贴。也就是说,以36平方米最低廉租房保障标准来看,一户无房的家庭,每个月至少可以得到的货币补贴是1080元,大大提高了廉租户的承租能力。
  集中受理改为日常受理
  为方便群众办理申请手续,今年廉租住房申请受理流程进行了较大调整。受理方式调整为日常受理,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办理廉租住房申请手续。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根据收入情况分别到以下地点提交申请: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或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援助证》、《救助卡》家庭,直接向实际居住地区建设(房管)局提出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为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的两倍(含)以下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向实际居住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今年杭州市区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目标为2900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拨打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政策咨询电话:87709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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