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国家统计局指出,该局日前公布去年全年的房地产销售价格涨幅和民众的感受有差距,主要是时间因素造成;去年中国房地产价格呈现前低后高走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因此综合全年数据并不是很高。 国家统计局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新建住宅价格上涨1.3%,二手住宅价格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下降0.6%。此统计数据立即引发争议,一个网站的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网友认为该结果“严重失实”。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引述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副主任潘建成指出,1.5%指的是全年的平均涨幅。 然而在春节前,国家统计局指出,2010年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同比上涨9.5%,而去年全年则只有1.5%,对此,潘建成解释,这正说明了去年1月数据非常低,价格上涨主要出现在下半年。 国家统计局的澄清,相信还是无法消除民众的质疑。新华网刊登一篇魏文彪的评论指出,民众对该数据有“被降价”的感觉。近期中央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房价过快增长态势,自然会给相关部门和官员带来压力,而有关方面遏制房价上涨的工作效用并不明显,就难免会让部分网友怀疑有关统计数据“明显过低”是为了给有关部门与官员“减轻压力”,房屋价格涨幅数据被有意“压低”。 网民对1.5%增幅的数据提出直接或间接的批评。网民kingsmart说:“咋感觉把那个小数点去掉才靠谱呢? ”。另一网民scalarize 调侃说:“看了统计局的数据,真想狠狠地给自己几个耳光。去年房价才涨1.5%,为什么不买房?” 《新京报》报道,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相关人士在一个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该协会的估计,去年房价的上涨幅度和统计局所披露的“有不同看法”,根据之前所做的月度报告,增幅经常在20%到30%。 易居中国北京研究所副所长牟增彬表示,去年该机构统计的北京、上海、深圳等主要城市的平均房价涨幅都在40%以上,北京平均房价上涨幅度超过4000元(人民币,下同)。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部长余斌表示,去年1至11月全国房价住宅销售均价达到4600元/平方米,比2008年均价上涨了1000元/平方米,为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涨幅最高的一年。 从统计局按月公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增长情况”,2009年前11个月,全国累计销售商品房7.5亿平方米,实现销售额3.6万亿元,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3%和86.8%———销售额增长比销售面积增长快了33.8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表示,由此不难计算出,2009年前11个月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了22%,此数据曾被多家权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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