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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起诉小区开发商违约 因逾期交付产权证

2010-7-2 11:56:15  文章来源:新京报  作者:佚名
关键词:业主 开发商
核心提示:

 房产证比约定时间晚办212天,央视主持人赵普起诉所在小区的开发商违约,索赔15万余元。日前,宣武法院已受理。

  房产证晚办212天索赔15万

  赵普的房子位于宣武区朱雀门。2006年9月,他与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在房子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即2008年12月21日前)取得产权证,逾期一天,赔偿总房价的万分之三。

  赵普称,开发商去年7月22日将产权证办下,超期212日。赵普多次要求开发商付违约金,并委托律师发函,对方一直未支付款。

  赵普起诉到宣武法院,要求判令中集宏达公司支付15万余元违约金。

  昨天,记者联系到开发商,一工作人员一听此事立即挂断电话。

  目前,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

  赵普称未同意协商解决

  昨天,赵普说,开发商解释晚办房产证的理由是建设时和相关部门的一些约定没兑现,比如拆迁没如期完成,但合同里没约定这些情况可晚办房产证。

  赵普说,开发商曾和他协商,希望少赔一些,或以物业费折抵,他没同意。

  他表示,这样做不是替别人出头,其他业主的权益还需要自己维护,不能寄希望于别人。

  去年5月,赵普指小区物业未向业主公示户外广告收益,认为此行为属违约,诉至宣武法院要求判令物业公示相关收益。起诉后,物业公示了广告收益,赵普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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