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市消防局发布信息,即日起至明年2月28日,开展对所有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地下空间、老旧居民区等都要检查一遍,消防部门督促高层建筑物业管理单位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消防人员介绍,首先要督促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在建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等进行全面自查自改。消防部门还将联合安监、建设、民防等部门,对高层建筑等重点单位和地区进行全面检查,逐一登记,落实实名制检查人员。消防部门督促高层居住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工作制度,每日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通道畅通;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公安派出所也将对辖区高层居民住宅逐一排查,记录检查时间、发现问题、整改意见等,建立高层住宅实名制台账并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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