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基金 | 股票 | 保险 | 期货 | 信托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理财 | 黄金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基金数据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房产 >> 政策动态 >> 正文

河北规定房屋质量投诉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2009-4-11 12:09:31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字体:
  昨日,河北省建设厅出台了《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09年4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房屋质量在出现问题后进行投诉的具体步骤方法,同时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投诉,需延长的,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投诉范围只涉及房屋质量
  《办法》指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简称投诉人)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有缺陷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诉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请求,投诉管理机构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投诉人在投诉时,应提供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工程名称、地址、责任单位;涉及质量缺陷的相关材料;请求处理的具体要求。投诉管理机构在收到投诉人投诉后,应当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登记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十日内向投诉人发送《投诉事项受理告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向投诉人发送《投诉事项不予受理告知书》,并说明理由。
  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该办法只受理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投诉,以下情况不属于该《办法》受理范围:(一)超过保修期限的;(二)已进入司法程序或者已通过质量鉴定、仲裁等方式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三)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等与工程质量无关的;(四)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五)质量问题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办法》规定,投诉管理机构在受理投诉后,要组织2人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填写《建设工程质量投诉调查情况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能够确定处理意见的一般质量缺陷,由投诉管理机构向责任单位下达《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通知书》并告知投诉人,责成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限期处理。
  对双方争议较大或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投诉管理机构可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论证意见。需要进行检测、验算的,应委托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设计单位出具检测报告、处理方案;需要加固的,加固方案应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投诉管理机构向责任单位下达《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通知书》并告知投诉人,责成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由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涉及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最终由质量责任方承担。
  《办法》规定,对所受理的投诉,投诉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毕的,经本级投诉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投诉人和工程质量责任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办法》指出,涉及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各方人员进行验收。调查核实中发现投诉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涉嫌行政违法,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移送本部门有关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查处。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7-2009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 合作电话:13146473155
    制作单位:第一金融网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