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非上海户籍居民购房需连续缴纳个税及社保满5年及以上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要求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拥有1套住房居民家庭再买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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