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此次调控主要涉及调整用地出让方式、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调整住房贷款政策等10个方面。 全文如下: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到精准调控、长效管理,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覆盖全市域的地价房价精准化“双控”制度 1. 调整用地出让方式。总结市区2020年以来实行“双控”的成功做法,全市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均采取“控房价、控地价”方式供应, 严格控制土地溢价率。对居住与商业、办公等混合类用地,可采取“控房价、竞地价”方式。 2. 加强房价备案管理。全面实行商品住房最高备案价及片区指导价制度,抓紧完善以成本为基础的价格备案指导工作细则,具体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报市城市住房与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核后执行。2021年1月1日后取得销售许可的项目统一按照调整后的备案规则重新测算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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