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1-4-2 8:42:55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日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东方金账簿货币基金主代码400005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8月2日基金管理人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4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东方金账簿货币 |
基金主代码 |
400005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6年8月2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
2011年4月1日 |
收益累计期间 |
自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止 |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 (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计算结果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
2011年4月6日 |
收益支付对象 |
收益支付前一个工作日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收益支付办法 |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每位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收益结转免收手续费。
| 注: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每日进行分配,并于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次收益结转日至当月结转日的前一日,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渠道 1、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8578、400-628-5888,网站:http://www.orient-fund.com、http://www.df5888.com。 2、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2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1118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431-96688-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88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88、400-8888-66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10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00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0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666-16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10899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地区:0755-25822666、全国(深圳外):800-810-886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1-962505)、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0-888-8588)、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71-9659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0532-9657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100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99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5565、4008-888-11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59)、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888-777、9557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88)、齐鲁证券有限公司(9553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4006-662-2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56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8-000-562)、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9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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