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融网主办
   | 网站首页 | 金融焦点 | 银行 | 股票 | 基金 | 保险 | 期货 | 股评 | 港股 | 美股 | 外汇 | 债券 | 黄金 | 理财 | 信托 | 房产 | 汽车 | 生活 | 行情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第一金融网 >> 基金 >> 基金公告 >> 正文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ETF发售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2011-4-12 8:39:55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0123)(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1年4月15日结束发售,现将本基金的发售事宜再次提示如下:一、基金发售期发售时间的安排本基金通过网下现金认购、网上
  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0123)(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1年4月15日结束发售,现将本基金的发售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基金发售期发售时间的安排
  本基金通过网下现金认购、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发售,发售期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4月15日。其中,网下现金发售期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4月15日;网上现金认购发售时间为2011年4月13日至2011年4月15日,共三天;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时间为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4月15日。
  欲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可以在上述日期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内,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详见公告附件),在本基金发售以来相关公告列出的发售代理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二、认购账户的开立及指定交易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以下简称“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
  (一)如投资者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二)如投资者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三、认购方式说明
  (一)网上现金认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网定价发行系统)
  1、认购代码:510123
  2、基金简称:非周ETF
  3、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4、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
  (二)网下股票认购
  1、认购代码:510123
  2、基金简称:非周ETF
  3、用以认购的股票范围:必须是上证非周期行业100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可用于网下股票认购的股票认购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4、用以认购的股票数量: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部分须为100股的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股票认购的,单只股票认购申报股数必须为100股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三)网下现金认购
  1、认购代码:510123
  2、基金简称:非周ETF
  3、认购限额: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超过部分须为1万份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4、各发售代理机构受理客户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的,应在网下现金认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每一个投资者账户提交的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汇总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系统代该投资者提交网上现金认购申请。
  四、投资者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发售公告和招募说明书,并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hftfund.com
  (二)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和公司网站,详情请参阅本基金自发售以来的相关公告。
  重要提示:
  1、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详细阅读《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与本基金同步发行的海富通上证非周期行业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19032)发售期截止到2011年4月21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12日
  公告附件:
  一、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和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发售代理机构
  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和网下股票发售的发售代理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不代理网下股票认购)。
  三、本基金网下股票认购清单
  本基金募集期间,网下股票认购名单如下表所示,但是募集期结束前已公告的将被调出上证非周期行业100指数的成份股不得用于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网下股票认购日前3个月个股的交易量、价格波动及其他异常情况,决定是否对个股认购规模进行限制,并在网下股票认购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公告限制认购规模的个股名单。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下述股票中未限制认购规模的股票。对于在网下股票认购期间价格波动异常或认购申报数量异常的个股,基金管理人可不经公告,全部或部分拒绝该股票的认购申报。


 

分享到:分享到新浪微博
第一金融网免责声明:
1、本网站中的文章(包括转贴文章)的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文章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所有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2、文章来源为均为其它媒体的转载文章,我们会尽可能注明出处,但不排除来源不明的情况。转载是处于提供更多信息以参考使用或学习、交流、科研之目的,不用于 商业用途。转载无意侵犯版权,如转载文章涉及您的权益等问题,请作者速来电化和函告知,我们将尽快处理。来信:fengyueyoubian#sina.com (请将#改为@)。
3、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网友投稿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与第一金融网站无关。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发表评论

【发表评论】(网友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专题栏目
    全站专题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文章列表 | 网站地图 | 征稿启事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Copyright©2006-2011 afinance.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第一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