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部分基金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1-5-19 8:58:06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东方证券自2011年5月20日起代理销售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东方证券自2011年5月20日起代理销售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基金代码:519087)、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基金代码:519089)、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泛资源优势混合,基金代码:519091)、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基金代码:519093)。
一、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东方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东方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方证券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本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免长途)
网站: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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