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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停止申购的公告

2011-7-14 8:37:51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停止申购的公告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了《关于办理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停止申购的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发布了《关于办理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瑞福优先份额的集中申购与赎回公告》(简称"《申购与赎回公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投瑞银瑞福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之瑞福优先(简称"瑞福优先")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一年时开放一次。本次瑞福优先的开放日为2011年7月18日,集中申购与赎回期自2011年7月11日起至2011年7月18日止。本次瑞福优先接受的申购申请上限为10亿元(含申购费、下同)。集中申购与赎回期内,若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申购申请截止时间后,瑞福优先的有效申购申请预计接近、达到或超过10亿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公司网站上公告自即日起停止接受瑞福优先的申购申请。有关本次瑞福优先开放业务办理的相关安排详见2011年7月6日公布的《申购与赎回公告》。

根据初步统计,截至2011年7月13日,本次瑞福优先的申购情况已经符合停止接受申购申请的条件。根据《申购与赎回公告》,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1年7月14日起停止瑞福优先本次开放的申购业务。

本基金以瑞福优先的有效赎回申请为基准对瑞福优先的申购进行份额限制。如果经确认有效的申购份额大于赎回份额,则以赎回份额为基准,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如果经确认有效的申购份额少于或等于赎回份额,则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在本次开放日的下一个工作日2011年7月19日,瑞福优先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和成交确认,确认结果将于2011年7月20日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0-686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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