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5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402,699,047.03元,折合基金份额为402,699,047.03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核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2年5月2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函【2012】343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402,699,047.03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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