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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15 8:31:57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关键词:基金公告
核心提示: 关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0月18日起,开通鹏华中

  关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10月18日起,开通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中证资源,基金代码:160620)与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场内简称:资源A,基金代码:150100)、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场内简称:资源B,基金代码:150101)之间的场内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中证资源份额按照2份中证资源份额对应1份资源A份额与1份资源B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资源A份额与资源B份额按照1份资源A份额与1份资源B份额对应2份中证资源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资源A份额与资源B份额的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率不变。

  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内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分拆与合并,场外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方可申请分拆与合并。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业务办理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有配对转换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江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红塔证券、西藏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大通证券、首创证券等。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本公司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规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申请进行分拆的中证资源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偶数。

  3、申请合并为中证资源的资源A份额和资源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必须同为整数且相等。

  4、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中证资源的场内份额方可进行。

  5、份额配对转换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正式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费)或0755-82353668。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中小企债,基金代码160621,深交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 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1月9日。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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