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的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2年11月12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平高电气(证券代码:600312)恢复使用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1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将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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