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并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决定于2012年11月19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持有的银河收益债券基金22,186,132.54份,赎回费率为0.5%;赎回银河银信添利债券(A)基金48,846,724.13份,按基金合同约定,持有时间超过30日的无赎回费。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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