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投资人更好地使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自2012年12月3日起,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开通"货币通"货币基金份额电子支付业务(以下简称"货币通")。 一. 业务简介 "货币通"货币基金份额电子支付系指投资人通过签约商户平台进行消费时,使用投资人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账户下所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支付消费相关款项的基金电子交易业务。 二. 适用基金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三. 适用投资人 本业务所适用的投资人仅限于已经使用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平台进行交易,且已开通"货币通"支付功能的投资人。 四. 业务办理 投资人须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按相关操作指引自助办理。 五. 名词解释 签约商户:已开立本公司基金电子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货币通"收单业务的服务或商品提供者,并且该商户为境内合法的基金机构投资人。 六. 业务规则 1. 已开通华安基金电子直销的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自助开通"货币通"支付功能。 2. 投资人在开通"货币通"支付功能时,需经身份验证(过程同"直销转托管"业务开通验证,详见本公司2012年4月16日发布的《关于电子直销平台开通"直销转托管"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公告》),并需指定一个本人持有使用的有效手机号码用于收取"动态口令",该"动态口令"将用于支付指令的确认提交; 3. "货币通"支付过程如下: a) 投资人通过签约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生成订单后选择使用"货币通"进行支付; b) 签约商户将订单信息提交至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c)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使用"交易密码"和"动态口令"对订单信息进行确认并提交支付指令; d) 本公司根据投资人提交的支付指令,冻结投资人名下的指定电子直销交易账户内指定数量的货币基金份额,并向投资人和签约商户告知处理结果; e) 交易日日终,本公司将前述冻结的货币基金份额过户至指定签约商户名下; 4. 投资人使用其持有的货币基金份额于T日进行支付,则不再享受该等份额在T日及以后所产生的投资收益; 5. 使用"货币通"进行支付不产生任何额外费用; 6. "货币通"支付额度限制如下: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及每日支付上限为5万份。 七.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客服热线: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八. 风险提示 在使用"货币通"之前,投资人应阅读相关服务协议及服务规则,了解本业务的风险,并判断是否能够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损失,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本公司已最大限度地采取措施保护客户资料和支付过程的安全。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投资人货币基金份额电子支付仍然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 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 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中断、停顿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支付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 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可能出现错误或被误导。 5. 投资人的网上支付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 投资人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影响支付时间或支付数据,因此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7. 投资人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投资人造成损失。 8. 由于网络通信系统、签约商户系统或业务变更等原因,可能会造成投资人支付失败。 九. 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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