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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与修改基金合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12-12-5 8:34:51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关于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与修改基金合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关于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与修改基金合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了《关于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与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为了保障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持有人的权益,现发布关于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与修改基金合同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场内简称:超大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020,一级市场申赎代码:510021)的流动性,优化持有人结构,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份额合并,同时对基金合同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一、基金份额的合并

(一)权益登记日、份额合并日

权益登记日:2012年12月12日。

份额合并日:2012年12月13日。

(二)合并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合并比例

每10份基金份额合并成1份。

(四)合并方案

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合并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实施合并,减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于份额合并日进行变更登记。

在按照合并比例进行合并处理时,若持有人持有份额尾数不为零,合并后将出现持有份额为小数的情况。根据中登公司现行规定,持有人持有份额必须为整数,所以,在合并时将对这部分份额进行特别处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进行取整,会损害部分持有人的利益,为了确保持有人利益不受损害,本基金管理人将对合并后所有持有人持有的小数点后的基金份额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行取整,即将小数点后的基金份额均进位为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既有冻结份额,也有未冻结份额时,对该投资者的这两部分小数点后份额的补足将分别进行。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份额合并日当日划入基金托管账户。

进位处理所需资金=[ ■- 合并后第i个持有人持有的小数点后份额) + ■合并后第j个持有人持有的小数点后份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10

其中:T日为权益登记日;n为合并后持有未冻结小数份额的持有人总数;m为合并后持有冻结小数份额的持有人总数,若某一投资者的份额被多个执法机构冻结则分别计算应补份额。

在本基金合并前已冻结或质押的基金份额,合并后的相应份额仍被冻结或质押。基金份额净值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

2、本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并后的份额分红金额)×基金合并比例]×基金份额折算比例。

3、用于计算基金累计收益率的基金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基金折算日份额净值÷本次基金合并比例进行调整,并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

(五)合并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份额合并下一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权益登记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合并后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六)最小申购、赎回单位

自基金份额合并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100万份调整为10万份。

(七)特别提示

1、为了基金份额合并的顺利实施,合并权益登记日(2012年12月12日)及份额合并日(2012年12月13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份额合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12月14日)起恢复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2、本基金于合并权益登记日(2012年12月12日)及份额合并日(2012年12月13日)停牌,并于份额合并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12月14日)起复牌。

3、因合并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释义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基金合同第二部分“释义”:将“53、基金累计收益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00%”,修改为“53、基金累计收益率: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如本基金实施份额拆分、合并,将按经拆分、合并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来计算基金累计收益率”。

以上修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以上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如本基金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本次合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及本公告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

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合并安排做适当调整。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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