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 [2005]96 号)的相关规定,现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赎回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13年3月28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包含2013年3月28日),通过代销机构赎回本公司旗下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同德主题",基金代码519039),赎回份额25,755,791份。公司持有该基金已超过六个月期限。 根据长盛同德主题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持有基金期限,长盛同德主题赎回费率为零。 本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操作,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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