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参考方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 日发布了《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3年5月14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上海家化"(股票代码:600315)因重大事项临时停牌,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使"上海家化"的估值更加公允、合理,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以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估值小组讨论,并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5月1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海家化"股票按照56.69元的价格进行估值。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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