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 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3年5月20日起招商证券代理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126)的销售业务及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一、办理场所 招商证券全国各网点均可为投资者办理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费率优惠活动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柜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招商证券将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招商证券客服电话及网址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信达证券、东方证券等销售渠道 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及 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等代销渠道协商,决定旗下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26,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3年5月20日起参加销售机构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网上交易系统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合法投资者。 二、活动时间及内容 1、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2、网上交易系统申费率优惠活动
三、注意事项 1、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其他未明事项,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基金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各销售机构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咨询办法 1、各销售机构客服电话及网址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 五、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各销售机构基金定投及网上交易系统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开放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 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5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而言,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当期保本期到期的份额,适用保本条款;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 2、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由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 3、关于本基金的保本及保证的约定,请参考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主,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每交易日交易时间以后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的业务申请处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投资人在开放日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原则上,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申购,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 3.2.1 前端收费
注: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上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在过渡期内,投资人进行过渡期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过渡期申购费率在届时的临时公告或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
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若保本周期到期后,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转入下一保本周期,基金份额持有期仍按投资者取得该基金份额的确认日开始计算。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若保本期到期后,本基金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转为变更后的“招商安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以届时公告为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列示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13年5月20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交易日为准(本公司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2、转换份额: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 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转换业务遵循“后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后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4)若同一投资人转换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顺序。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1)招商基金电子商务平台“基金易”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9楼AK单元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王雷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6377 联系人:苏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207至219室 电话:(010)66290590 联系人:仇小彬 (5)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7.1.2 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或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信达证券、东方证券。 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信达证券。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5月2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4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安润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风险提示: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保本基金在保本期间开放申购,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内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估值变更的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海家化(证券代码:600315)于2013年5月14日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3年5月1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除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外)所持有的上海家化(证券代码:600315)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62.99元;同时对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在当日份额净值的基础上考虑上述股票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同时,对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的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恢复按估值日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我公司管理的招商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央视财经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因复制指数而被动持有该股票。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并提示。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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