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阳光股份(000608)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6月13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阳光股份(股票代码:000608)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3年6月13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阳光股份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如下:
自阳光股份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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