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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10-11 8:43:31  文章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A份额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11日1.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信用)基金主代码166012基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之信用A份额开放日常申购

与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0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中欧信用)
基金主代码1660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内(含3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信用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申购赎回,信用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不再分级运作,并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4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3年10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3年10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信用A信用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601315008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注:1、“信用A”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A” ,“信用B”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B” 。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信用A的开放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2013年10月15日为信用A的第3个开放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开放日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信用A的第3个开放日为2013年10月15日,即在该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信用A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为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信用A不收取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信用A的申购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场外赎回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份时,剩余基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信用A不收取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价格为“确定价”原则,即信用A的赎回价格以人民币1.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本次开放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信用A份额(包括信用A因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增加的份额数)均可申请赎回。

本次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用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8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lcfunds.com

联系人:王李李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原深圳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6.1 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在信用B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信用A的开放日披露信用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在信用B的封闭期届满日披露信用A与信用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并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或开始上市交易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2 信用A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披露的特别说明

信用A开放日,按照折算比例调整信用A的基金份额,同时将信用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000元。

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信用A开放日披露的净值为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持有人对应查询到的持有基金份额为根据折算基准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调整后的基金份额。

开放日当日,信用A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办理申购与赎回。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信用A的第3个开放日即2013年10月15日,办理其申购、赎回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基金份额划分为信用A、信用B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信用A和信用B的收益计算与运作方式不同,其中,信用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开放一次;信用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封闭期为3年。本基金在扣除信用A的应计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归信用B享有,亏损以信用B的资产净值为限并由信用B承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将不再进行基金份额分级。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信用A在每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用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具体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对于信用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信用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用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信用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信用A每次开放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确认办法及确认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5)信用A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10月15日期间,信用A的年收益率(单利)为4.25%。

(6)开放日当日15:00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之后不再接受办理信用A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信用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

及折算期间信用B份额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4月16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将每满半年开放一次,接受基金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与赎回,信用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 信用B份额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信用A约定年收益率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加上1.25%。其中,计算信用A首个约定年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其后信用A每个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重新调整信用A的约定年收益率,信用A的约定收益采用单利计算,信用A的年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目前,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3.00%,如果2013年10月15日执行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仍为3.00%,本次开放日后信用A年约定收益率将为4.25%。若2013年10月15日执行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有所变动,则信用A的年约定收益率将按上述方式进行调整,信用B的收益分配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2、 信用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为6.99999987: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次信用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在每一个开放日,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用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对于信用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信用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小于7:3,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信用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信用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超过7:3,则在经确认后的信用A与信用B的份额配比不超过7:3的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2013年10月15日为信用A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第3个开放申购与赎回日,如果该日信用A的申购申请与赎回申请不匹配,信用A的规模将相应变化,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信用B于2013年10月15日至2013年10月16日实施停牌。本公告发布之日(2013年10月11日)上午信用B停牌一小时。本次信用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对信用A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结果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注:“信用A”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A” ,“信用B”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B”。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信用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中欧信用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信用A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信用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次信用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第三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0月15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信用A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信用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信用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为便于客户于开放日查询到准确的调整后的基金份额并提交赎回申请,折算日将提前至2013年10月14日,并根据折算基准日(即2013年10月15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进行折算,2013年10月14日日终折算后净值调整为1.000元,信用A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信用A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信用A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信用A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信用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信用A的份额数×信用A的折算比例

信用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信用A在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将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由此计算得到的信用A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8位。

五、重要提示:

1、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信用A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2、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信用A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信用A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注:“信用A”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A” ,“信用B”即本基金《基金合同》所指“增利B”。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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