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年年有余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3年11月28日 1 公告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1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本基金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之季季添金份额第二个运作周年 利差设定的公告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如下:视国内利率市场变化,基金管理人在下一个运作周年开始前需公告该运作周年适用的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的利差值。利差的取值范围从0%(含)到2%(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结合国内利率市场情况,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年的利差值确定为2.0%。 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年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年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计算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的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是指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或季季添金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当时适用税率)。在季季添金的每个开放日前的第二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整存整取基准年利率重新设定该开放日次日起适用的季季添金的年约定收益率,并在开放日公告。 风险提示: 季季添金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是,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季季添金的约定收益,在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666-0066、021-51085168 2、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份额折算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根据《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3个月的开放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季季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季季添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一年的运作周期到期日前,基金管理人将对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岁岁添金份额(以下简称“岁岁添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本次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2013年第四个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即2013年12月12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季季添金份额。 3、折算频率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3个月折算一次。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季季添金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季季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季季添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季季添金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季季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季季添金的份额数×季季添金的折算比例 季季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季季添金在开放日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季季添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季季添金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 1、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假设岁岁添金的开放日为T日,则其折算基准日为T-2工作日。本次岁岁添金的开放日为2013年12月12日,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13年12月10日。 2、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岁岁添金份额。 3、折算频率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年折算一次。 4、折算方式 在折算基准日日终,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调整为1.000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岁岁添金的份额数将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岁岁添金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岁岁添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折算前的岁岁添金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岁岁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岁岁添金的份额数×岁岁添金的折算比例 岁岁添金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岁岁添金的折算比例将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除保留位数因素影响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岁岁添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岁岁添金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结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1、若近期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导致本折算方案不适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详情,可致电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021-5108516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cfunds.com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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